暴亂現場被搜出鐳射筆 售貨員囚5月兩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內發生暴亂,部分暴徒乘列車逃往其他站,防暴警員沿途追捕。一名男子在油麻地站被發現管有鐳射筆、錘子、摺刀等物品,於早前受審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武器罪成。裁判官林子康昨日判刑表示,接納被告因受當時社會風氣影響犯案,同意被告背景良好及有悔意,判他入獄5個月兩星期。
被告馬俊仁(27歲),報稱售貨員,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2019年8月31日,他在油麻地站月台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一個錘子連一把摺刀、一把彈射器、64粒鋼珠、53粒塑膠珠及21粒波子。
裁判官判刑指,從眾多求情文件中看到被告明顯有悔意,並得到身邊的人支持及協助改過自新,相信他汲取教訓後不會重犯。考慮案中牽涉的物品數量不少,但沒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涉案物品及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物損毀,遂以6個月2星期為量刑起點。由於檢控延誤,就此給予一個月扣減。
控方案情提到,2019年8月31日晚上,有人在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聚集,警方到港鐵油麻地站掃蕩,其間着月台升降機內的人步出接受搜查。被告於升降機外被捕。警員在現場檢取了一個背包,內有鐳射筆、彈射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