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自持模式」助企業與社區實現互惠雙贏
盧銘恩 華坊諮詢評估董事總經理
城市人的消費行為隨着疫情結束而改變,而社區商業地產正承受着不同程度的影響。社區商業早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美國出現,是一種以滿足居民綜合消費為目標的商業地產類型。隨着當時家庭汽車的普及,以及於城郊新建的高速公路,令城市居民大量向上城區(Uptown)擴散,由此產生了專門為上城區新建區居民服務的社區商業。
國外的社區商業主要以中型購物中心之形式出現,由零售商店及其相應設施組成的商店群體組成,作為一個整體購物中心,以現代的零售業態進行開發和管理。而在內地,社區商業一般指住宅公寓樓基座的兩到四層的底商,俗稱為「盒子商場」,側重於超市、餐飲、兒童親子、休閒娛樂等業態。
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
國外社區商業在近年也有不少新安排,如社區以組織信託或基金的模式來自持社區商業,以實現商業利益和社會利益最大化。如在美國,位於費城的肯辛頓走廊信託基金(Kensington Corridor Trust)就是由幾個社區自持或主導的項目。
社區商業更有自主的話語權,不用受短期出現的開發商來主導社區商業的內容,這樣才能令社區商業能與社區需求建立聯繫。
保留社區空間服務居民
實際上,社區自持的社區商業房地產運作模式,有助創造或保留社區空間,開展相關企業,為現有居民提供服務,以達至社區商業的初心。筆者預測,相似的模式或會於未來傳來內地及香港,甚至傳到新加坡等亞洲城市。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