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1篇煽動文章在國安法實施後發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 就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方指涉案的161篇煽動文章中,有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發布,當中包括要求美國針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行動。據庭上顯示的文章附表顯示,當中包括黎智英專欄「成敗樂一笑」、其親自主持節目「Live Q&A with Jimmy Lai」影片。控方指,黎智英持有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擁有《蘋果日報》的決定權,黎智英平日會舉辦「飯盒會」,與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高層,討論及指示編採事宜和出版方針。

  控方指,案發時《蘋果日報》除刊印報紙,還設有網上版本和手機應用程式,亦有不同的社交媒體賬戶,包括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及YouTube。控方指,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 (Christian Whiton) 曾電郵建議黎智英在《蘋果日報》提供英文新聞,黎遂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推出免費英文版,藉此請求外國制裁。而英文版的內容和標題等亦與涉案煽動文章相同,曾以文字拼貼形式發布「光時」等字句,黎智英亦會將部分文章分享到其個人社交媒體賬戶。

  控方認為,持續串謀的行為包括有關黎智英的大量新聞文章及訪問,黎智英撰寫的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日報》英文版、接受外媒訪問以及《蘋果日報》發布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控方希望法庭考慮在涉案期間,香港正經歷嚴重的社會動亂,暴力及大肆破壞事件四處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