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5女童 「劉馬車」又被捕

  扮問路跌物品摸腿快閃 受害人僅13至16歲

  自稱「劉馬車」的網絡紅人劉駿軒(見圖),因有非禮女童案前科曾被判囚,繼出獄後早前涉及另一宗非禮女童案被捕提堂候訊中,昨晨再被警方以涉嫌非禮罪拘捕,被指涉嫌於過去兩個月即2023年11月至12月期間,分別在天水圍及屯門合共非禮多達5名女童。警方強調高度重視性暴力罪行,尤其是牽涉未成年少女和女童的案件,案件現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跟進。

  被捕的「劉馬車」27歲,他於過往其他案件中報稱是YouTube影片創作者。警方表示,在剛過去的2023年11月及12月期間,先後接獲5名年齡介乎13至16歲的女童報案,指分別在天水圍及屯門區的屋邨商場和街道,分遭一名男子埋身扮作問路或扮跌物品到身旁,藉此接近並用手觸摸受害人的小腿或大腿,其後迅速逃離現場。

  連月天水圍屯門一帶犯案

  據悉當中4案發生在天水圍的屋邨商場,包括天頌苑、俊宏軒商場、頌富商場及天逸邨;餘下一案則發生在屯門華都大道,受害人均與犯案人不相識,而犯案位置則包括室內和室外。警方經調查蒐證,包括根據受害人提供用手機拍下疑犯的背影,以及翻看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等,終鎖定5宗案件相信同屬網紅「劉馬車」所為,並於昨日早上約9時掩至其於天水圍天恩邨的住所將他拘捕。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警方亦高度重視性暴力罪行,會調配軍裝及便裝警員作高調巡邏,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屢捲風化官非 另案上月提堂

  翻查資料,「劉馬車」過去是非不絕,多次捲入官非,干犯非禮案件亦非首次;包括於2023年11月29日,他涉嫌在天水圍一運動場扮作問路,乘機用手觸碰一名13歲女童的大腿後逃去,警方翌日在金鐘統一中心趁其出席一場拳賽記者會後將他拘捕及控告一項非禮罪,該案已於2023年12月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此外,「劉馬車」另於2023年4月26日及28日,在天水圍天福路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天水圍站月台及天水圍天恩路一間酒店地下的咖啡店,先後扮作在事主身後拾起硬幣或藉故非禮3名年齡介乎13至14歲的女童,俱涉觸碰對方小腿。他其後承認3項非禮罪,於2023年8月被判囚5星期。由於「劉馬車」另涉同年7月30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襲擊網上「黃媒」記者梁志恒被判囚6星期,與非禮案刑期其中4星期分期執行,即被告兩案共需坐監10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