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疏忽索償Q & A

■即使訓練有素的醫護專才仍有時會在治療過程中出錯。圖為醫護模擬急救病人的過程。
■即使訓練有素的醫護專才仍有時會在治療過程中出錯。圖為醫護模擬急救病人的過程。

  Q:可在什麼情況下,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

  A:若醫生無故不跟從慣常做法行事,因而導致有人受傷,該醫生便很可能沒有履行「謹慎責任」(Duty of Care),亦會被視為疏忽。在裁定醫生是否失責時,必須確立以下三點:

  ■ 在治療時,有一般慣用的醫學實務程序可供依循(即有先例證實可行或已獲認可醫學團體承認);

  ■ 負責治療的醫生沒有採用上述的實務程序;

  ■ 行內擁有正常技能的人,如以一般謹慎程度行事,都不會採用涉案醫生所用的治療方法(例如醫生忽略治療的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或施行的治療方法是任何一名合理醫生不會採用的)。

  Q:申索如何能成立?

  A:必須在可能性的權衡下,證明以下幾項,申索才能成立:

  ■ 治療過程出現嚴重錯誤,而其他稱職的醫生不會犯上這種錯誤。所指控的事項,包括傷患和引致的損失,均屬真確;

  ■ 該醫生(或其他醫護人員)沒有向申索人履行謹慎責任;

  ■ 醫生沒有履行謹慎責任,致使申索人受傷及損失,或是導致申索人受傷及損失的主要原因,亦即出現疏忽。

  Q:如何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

  A:須從治療病人的醫生或機構,取得和整理治療過程中的所有相關醫療紀錄及筆記。之後須將這些紀錄交予一名獨立的醫學專家,並諮詢這名專家的意見,以決定治療是否涉及醫療疏忽。

  Q: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是否存在時限?

  A:涉及醫療疏忽的訴訟屬於人身傷亡訴訟,因此申索須於「由訴訟因由產生」的日期起計之三年內,或由申索人對傷害「知情」的日期起計之三年內展開。一般而言,一名成年申索人的申索時限,是由訴訟因由產生的日期(即涉及醫療疏忽的事件發生的日期)起計之三年內,或由申索人得悉醫療疏忽當日起計之三年內,以較後日期為準。

  Q:可以申索到多少錢?

  A:每宗案件的情況各有差異,並沒有兩宗案件完全一樣,因此難以估算就醫療疏忽成功申索的案件,可涉及多少賠償金額。一般情況下,法庭在處理醫療疏忽申索及計算賠償金額時,會考慮醫療疏忽曾引致的財務開支、將來的財務開支及所構成的痛楚及苦難,亦會考慮訴訟起計的收入利息、因醫療疏忽導致的財務損失以及訟費。若申索的賠償金額高於3,000,000元,必須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展開訴訟;申索金額低於3,000,000元的案件由區域法院審理;小額錢債審裁處則會處理申索金額低於75,000元的案件。建議應諮詢律師的意見,仔細了解如何安排及提出申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