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文化 杜絕工業意外

  黃冠麟 學研社成員、文化工作者

  生命無價,即使如何善後賠償亦無法贖回消失了的生命。失去至親的死者家庭同時失去經濟支柱,這不是一句「節哀順變」就可以解決的現實問題。近年地盤等工業意外頻繁,比如海港城卸貨男工墮海、啟德郵輪碼頭發生鐵閘倒塌、工人受困管道氣體中毒身亡、安達臣道冧天秤壓死人,無不駭人聽聞。翻查去年致命工業意外數字,全年累計27名工人死亡。當「罕見」工業意外變成「常見」,反映香港勞資雙方的職安健意識不足,意外發生宗數自然暴升。

  治亂需用重典,發展局宣布將「精進系」兩企分別除名與細審續牌,從食物鏈的上游進行施壓帶出強烈訊息:忽視人命安全者,莫怪本官大義滅親。不過,中游和下游負責流汗趕工的小判頭和職工,一直都是被盤剝和壓榨工時的主體,也是意外主要受害者。當局通過大判、二判這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壓榨者,去保障前線職工的職安,大概只能換到一份又一份白紙黑字的承諾書,以及買了多少套安全設備具結文件,僅此而已。不少死者家屬尚需與推諉責任的涉事公司長時間索償,最終賠付金額亦遠低於家屬及社會的合理期望,令人髮指。

  我不禁再嘆一句,為什麼每一次工業意外都引起社會震撼,因為絕大部分的事故可預見、可避免,死得可謂冤枉。我認為,應通過全社會、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使市民了解自身安全對個人成長發展及履行家庭責任的重要性。唯有人人都「守身如玉、惜肉如金」,社會才能建立「安全文化」。每個人思想上都時刻記住安全第一,在工作和生活中就會自律與警覺,小至怕病就戴口罩出門、切勿亂過馬路,乃至識別潛在意外、危地勿企、見疑即報,都能直接減少意外事件的發生機會。對於勞工,即使建築商催逼趕工,前線員工也有「做足保護措施才開工」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