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無發牌規管 投訴勁升

  【大公報訊】近年紋身和紋眉、紋眼線等永久性美容化妝越來越流行,然而良莠不齊。消委會今年頭9個月接獲29宗有關紋身以及永久化妝服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超過8成。有消費者在進行激光去除紋身項目後,皮膚出現水泡,醫生證實為二級燒傷,令傷者短時間內未能屈曲雙手。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紋身和紋眉相關的項目前,應先向美容師和紋身師了解詳情,亦應向醫護人員或皮膚科醫生了解健康風險。

  激光除紋身致二級燒傷

  消委會今年1至9月接獲的29宗紋身和永久化妝服務投訴中,普遍涉及健康風險例如過敏反應、燒傷等,其中紋眉、漂眉和紋唇等佔24宗。有消費者在美容店紋唇,但美容師未有講解紋唇可能會對敏感體質造成的影響,結果消費者在第一次紋唇後,出現發燒、唇部紅腫和疼痛等嚴重的過敏反應。投訴人因敏感而未能完成餘下的紋唇項目,故要求退回款項。

  有消費者進行激光去除紋身後,皮膚出現水泡,醫生證實為二級燒傷,令傷者短時間內未能屈曲雙手;有事主紋眼線後,眼睛感到疼痛,並出現視力模糊的情況,求醫發現眼角膜受傷,最嚴重有個案甚至影響視力。亦有事主紋髮線後不滿意效果,洗走髮線時不但流血,相關位置更無法再長出頭髮。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本港現時未有法例規管紋身師或規定紋身店須取得牌照,認為當局有必要密切監察永久化妝的情況,有需要時增加指導,或考慮參考海外情況,立例規管。她又呼籲業界按衞生署指引,提供衞生的環境、用具及儀器,並做足清潔及消毒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