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辦學團體監督 保障學生利益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本港一間歷史悠久的中學決定自2025/26學年起停辦,同一校址的私立幼稚園和小學會由另一團體接辦,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質疑辦學團體財務困難的說法。平情而論,私營辦學機構有權基於包括商業利益在內的考慮,自行決定學校的未來路向。不過,辦學並非純粹「一盤生意」,上述學校的辦學團體做法倉卒,缺乏適切諮詢,完全忽略學生和教職員感受,做法有欠理想。

  事實上,這間中學的附屬小學及幼稚園近年也曾因為解僱教職員引起爭議,最終承認「未有專業地處理學校因疫情帶來的不穩定財政壓力,承諾將認真從事件中吸取經驗,大力改革校政」。惟短短三年,就傳出學校停辦的消息,令人質疑當局對辦學團體採取如此自由放任的態度,做法不妥。有意見認為,當局最基本要對辦學團體適當加強監督,提高辦學團體的決策透明度,才能確保學校的運作符合社會期望。

  從宏觀角度看,香港近年有不少移民,加上出生人口大幅下滑,辦學團體收生不足的問題已非一日之寒。可以預期,未來將有更多辦學團體或需要面對類似抉擇。當局即使未必有權左右辦學團體的決定,亦絕對有責任確保辦學團體提供適切的過渡安排,充分保障學生的利益。

  長遠而言,當局要考慮進一步擴大本地學校的收生來源,同時撥款協助各有需要的辦學團體和中小學滿足在過渡期的轉型和合併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