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後/做好虛擬交易平台監管 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卓 銘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懷疑詐騙事件,不僅因為涉案金額高達約12億元引起全城關注,更是因為受害者眾多,事件也再度將虛擬交易的風險問題帶入公眾目光。然而,社會上竟有聲音認為警方的執法行動和證監會發牌制度是有意「搞死幣圈」。但事實上,虛擬資產是科技發展下世界貿易的一大潮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特區政府不只一次提出要積極發展相關領域。但積極的同時,對於可以出現的詐騙行為或投資風險也要作出適當規管,才能保障投資者利益。因此,警方這次果斷對JPEX出手,非但不是針對虛擬交易,而是要提振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

  去年10月,政府發表「虛擬資產政策宣言」,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對全球從事虛擬資產業務的創新人員抱持開放和兼容的態度,同時強調會適時訂出所需規限,按照國際標準緩減實際和潛在風險,讓虛擬資產創新能夠在香港以可持續方式蓬勃發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隨後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中,也重申Web 3.0潛力龐大,香港必須與時並進,抓緊黃金機遇引領創新發展,而自政府公布「虛擬資產政策宣言」後,已有大批具潛質的新型企業考慮落戶香港。

  隨着AI等科技變革帶來突破,過去幾年全球虛擬資產市場不斷擴大,除了最為人熟知的比特幣(Bitcoin)以外,近年在區塊鏈上新增的虛擬貨幣如雨後春筍,其中以美元穩定幣「泰達幣」(USDT)為例,由於與美元掛鈎而且價值穩定,受到不少投資者歡迎。據USDT發行公司Tether今年6月發表的季度報告,其持有725億美元的美國國債,是全球第22大買家,甚至比阿聯酋、墨西哥、澳洲、西班牙等國家都還要多。順帶一提,Tether本身由香港的iFinex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香港發展虛擬資產市場的巨大潛力由此可見一斑。

  虛擬資產市場潛力巨大

  據本港業界今年初的研究報告,現時全球虛擬資產總市值約為9000億美元,預期未來五年本港的資產配置滲透率將達5%至10%,同時將有逾10萬億美元新增資金流入,市場規模料可升至最高近23萬億美元。

  如果香港在這個大潮流中缺席,無異於「斬腳趾避沙蟲」。但積極發展不等於採取放任態度,雖然現時虛擬交易市場可謂全球經濟的「風頭躉」,隨之也衍生各種風險以及被不法之徒利用作詐騙罪行。

  就在去年,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的FTX宣布破產,涉及金額至少達數十億美元,影響全世界過百萬投資者,也產生一連串骨牌效應,直接或間接導致多間虛擬交易相關平台倒閉。隨後FTX更被揭發擅自挪用客戶資產,來資助創辦人的私人商業和政治活動。事件更被美國聯邦檢察官形容為美國史上最大的金融詐騙案之一。

  事實上,現時全球對虛擬交易平台有完善監管制度的國家和地區不多,甚至大多都是在FTX「爆煲」後才開始重視和加強監管。例如美國在去年11月FTX事件之後,證券交易委員會才宣布收緊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並對幣安和Coinbase等多間虛擬資產交易所的資產託管問題提出指控;英國的金融行為監管局也是在今年7月針對一眾「金融界KOL」修訂新例,要求KOL須與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公司一樣承擔為客戶提供良好結果的責任,若違規推銷金融產品,將要承擔法律後果;法國也在本月初為這類網紅提供「證書考試」和開設相關培訓課程,以確保其質素和投資者利益。

  至於香港,今年6月證監會啟用《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必須申領牌照,並訂明多項適用於持牌交易平台的標準和規定,包括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衝突及確保網絡安全;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着手以有序方式結束其於香港的業務。

  可以說,警方今次的執法行動不是針對虛擬交易,而是其中可能存在的詐騙罪行。根據昨日警方和證監會在記者會上透露,JPEX自去年7月起便被列入可疑名單,證監會亦曾先後九次以不同方式提醒投資者注意。惟JPEX不僅一直沒有申請牌照,更變本加厲進行違規銷售。最終也確實有超過1600人無法從平台提取資金。

  這次事件唯有經過徹底調查,才能知道JPEX是否存心詐騙,並在日後更好地保障投資人。有些人說證監會突然指控JPEX無牌經營會引起市場恐慌,或警方執法反會導致投資者的永久損失,其實只是繼續縱容那些騙徒繼續鑽法律漏洞行騙,更會令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受損,無助香港繼續發展虛擬交易業務。

  當然,從事件中也能發現香港現行的監管機制還有各種不足,需要總結經驗再加完善。其實對比其他國家或地區,香港的監管制度已經不差,甚至可以說較為嚴謹,但卻仍然有若干地方被人乘虛而入。

  證監會表示據現行法例,對無牌經營的相關平台沒有任何監管權力,因此不能直接採取行動。由於現時的受規管框架屬於自願性質,當局一不能強制監管,二不能直接取締無牌平台,等於變相助長不法之徒利用灰色地帶犯罪。

  借鑒外國經驗加強監管宣傳

  其次還有相關的KOL、廣告宣傳問題,為何明知一個交易平台無牌經營,還可以在三個月時間內任由其大肆違規銷售?雖然證監會說已多次提醒投資者,但基本上都是用不點名方式,會方是否應考慮提早用更直截了當的方法?同時政府亦應參考西方針對金融界網紅的做法,或設牌照制度、或要求其負上相應法律責任,以確保這類KOL的質素和減少投資者受騙。

  此外還有虛擬貨幣找換店的問題。據香港現時法例,這些找換店難以透過「打擊洗錢條例」進行監管,同時又不屬證監會的監管範圍,等於在一定程度上屬於「無王管」,也就容易被騙徒利用。

  無論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還是發展虛擬交易平台業務,香港都有必要妥善管控相關風險,為虛擬交易創造合法合規的空間,讓市場可以穩步探索潛在新機遇。世界上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這方面都處於起步階段,香港更要搶先建立一套完善標準,務求成為國際優質虛擬資產企業的最佳立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