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害己/非法執業屬刑事 可監禁三年

  針灸、拔罐及艾灸均為中醫治療手段,需以註冊中醫師進行,但過往坊間卻有不少違規行為,令無辜市民受害。推拿按摩店及美容院成行成市,當中不少卻會私下為客人提供拔罐及艾灸的療程,惟相關療程由非註冊中醫人士操作下,存在一定危險。

  拔罐火酒淋頸 顧客燒傷

  早年便有市民在按摩推拿後接受拔罐療程,其間遭火酒淋至頸上,燒傷頸部皮膚之餘,少量頭髮亦被燒焦。長沙灣道一所美容院,早年亦有人在該院提供拔罐療法,及後被警方及衞生署採取聯合行動取締。

  早年荃灣南豐中心內一間艾灸康復中心,女負責人於上址提供艾灸療程,警方及衞生署及後在行動中檢獲一批未經註冊的艾條。另外,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間美容院,亦違法提供可協助懷孕的艾灸療法,政府相關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先由女警扮顧客「放蛇」取得證據,及後以未經註冊作中醫執業拘捕涉事兩名女子。

  2020年12月10日,一名55歲女子在八鄉錦上路的住所內,接受一名年逾70歲男子的針灸及「中醫診療」,該女子三小時後出現呼吸困難徵狀,其後不治。警方及後調查,證實該名「中醫」為無牌行醫,而驗屍結果亦顯示,死者因為背部穿透性刺傷導致氣胸致死,而該「中醫」則被控誤殺。

  根據《中醫藥條例》(549章)第108條,任何人如並非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在香港作中醫執業,屬刑事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