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缺席考察 學生需「補課」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金文博)根據教育局指引,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內地考察及相關的專題研習為該科課程的重要一環,不應視為學生的自選安排,學校須安排所有高中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考察。教育局總課程發展主任(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許承恩昨日在簡介會上指出,若個別現屆中六學生因傷病或家中有要事而尚未參與內地考察,學校須安排相關學生在另一時段參與配合公民科課程的其他內地考察,例如其他高中級別的公民科內地考察團、學生內地交流計劃、姊妹學校交流活動、校本內地考察活動等,學生亦須完成專題研習報告。
他又指,若仍然有個別學生因「非常特殊情況」未能參與內地考察,家長或監護人應以書面方式陳明理據,向學校申請豁免,學校須按學生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提出的理據審慎考慮,並向法團校董會、學校管理委員會或校董會匯報,亦須呈報教育局,並妥善處理有關資料及存檔備查,以及須為相關學生提供配合公民科課程及豐富的學習內容,例如利用虛擬實境技術、視頻、教育局內地考察教學資源的其他活動,讓學生獲得相關的學習經歷,學生仍須就其所瀏覽及搜集所得的資料完成專題研習。
須預留1個月助非華語生辦簽證
此外,對於將參與內地考察的非華語學生,許承恩指局方會要求承辦機構按學校需要作適當安排,包括非華語學生的學習需要及其宗教的膳食安排等,並已協調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為持外地護照的學生提供到內地交流、考察、訪問等的簽證服務,學生可按既有程序辦理申請。局方會為學校提供「學校證明信」範本,讓參加公民科內地考察之非華語學生在申請簽證時一併提交,又提醒學校須預留約1個月協助非華語學生辦理中國簽證;若學生有經濟困難,可運用全方位學習津貼、公民科一筆過津貼等教育局津貼,為學生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