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法出台 反制對華誣告濫訴

  圖:外國國家豁免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圖為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圖:外國國家豁免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圖為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及外交部相關負責人在解讀這部法律時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隨中央人民政府轉向外國國家豁免法所體現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而近年一些外國法院受理反華勢力針對中國國家的誣告濫訴,相關負責人強調,一旦遇有外國國家剝奪、限制或者降低給予我國的豁免待遇,我國則有權按照對等原則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反制和對沖。\大公報記者 張寶峰北京報道

  不排除有些國家成為被告

  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後,意味中國以往的絕對國家豁免政策將調整為限制國家豁免制度,中國法院可以依法在一定條件下受理、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

  外國國家豁免法規定我國法院具體管轄範圍包括:外國國家明示就特定事項或者案件接受管轄、進行商業活動引起的訴訟、因勞動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引起的訴訟、有關侵權行為引起的賠償訴訟以及仲裁相關事項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在解讀時表示,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一是有利於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二是有利於貫徹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三是有利於填補法律制度空白,加快完善我國涉外法律體系;四是有利於發揮司法審判在涉外領域的職能作用,提升涉外司法效能。

  維護主權為本 有別「長臂管轄」

  近年來,一些外國法院受理反華勢力針對中國國家的誣告濫訴,甚至叫囂要剝奪中國根據國際法應享有的國家豁免。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強調,如果一旦遇有外國國家剝奪、限制或者降低給予我國的豁免待遇,我國則有權按照對等原則採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反制和對沖,如相應調整對涉及該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等,以維護我國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國家主權平等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內容,也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我國的外國國家豁免制度以維護國家主權平等為原則,這與個別國家恣意擴大管轄、搞「長臂管轄」有本質區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特別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責任適用或實施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採取的國家豁免規則或政策,不得偏離上述規則或政策,也不得採取與上述規則或政策不同的規則或政策。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外國國家豁免法施行後,根據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隨中央人民政府轉向外國國家豁免法所體現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

  浙江師範大學教授、中國社科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王江對大公報說,香港與內地雖然分屬不同法域,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第九項的相關規定,國務院行使管理國家對外事務的職權;香港基本法亦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而外國國家豁免涉及國際法和外交實踐,屬於外交事務的組成部分。鑒於上述,香港特別行政區應遵循相關法律的立法精神與法律規定,推進法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