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舉措必要及時 除「獨」務盡

◆ 有政界人士早前到Google香港辦事處請願,要求Google正視國歌搜尋結果錯誤的問題。 資料圖片
◆ 有政界人士早前到Google香港辦事處請願,要求Google正視國歌搜尋結果錯誤的問題。 資料圖片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表示,「港獨」違憲違法,不屬言論自由範疇,任何媒體和網絡亦不可能是法外之地。該首「獨」歌的歌詞明顯在鼓吹「港獨」,但在香港社交平台上仍能肆意傳播,已危害國家安全,傷害民族感情,影響十分惡劣,必須採取措施,禁絕「獨」歌繼續流傳。律政司申請禁制令,以法律手段從根源打擊分裂國家的活動,禁止「港獨」餘毒在社會流竄,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風險,是必要及時,合法合理。

  有效防範危害國安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有關的「獨」歌通篇都在鼓吹「港獨」,煽動危害國家安全,荼毒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輕人,至今仍在不同網絡媒體散播,影響惡劣,遺害深遠。例如,一名男子就將奧運花劍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該「獨」歌並發布到網上,昨日被裁定罪成入獄,反映了該「獨」歌的危害性。

  他強調,律政司入稟申請禁制令,循法律途徑遏止有關「獨」歌傳播,履行了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得到香港社會的肯定和支持。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冼漢廸表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此前多次與Google交涉未果後,選擇以法律形式禁止有關歌曲發布,是特區政府在充分尊重商業機構的內部運作後才作出的決定。

  他指出,美國等西方國家以國家安全為由制裁在當地註冊企業的情況屢見不鮮,不少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近年來亦受到不同程度的「制裁」,從而影響這些企業在當地開拓業務,但特區政府是次亦非針對Google的營運,而是透過入稟法院申請禁制播放涉及「港獨」行為的歌曲,從而令Google將這些歌曲從搜尋器中刪除,達到保障國家安全的目的,是合法、合情亦合理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頴強調,律政司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且具備法律基礎。該首「獨」歌的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流傳此曲可以構成上述煽動,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因此,律政司今次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具備法律基礎,有助保障國家安全。

  禁制令符法律程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朱立威表示,禁制令的申請是一種合法的手段,旨在保障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全。在基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律政司作為檢控機關,有權力和責任保障社會的穩定和安全。禁制令的申請是以法律為基礎,符合法律程序和程序正義,是一種合法的行為。同時,禁止與「港獨」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符合法治精神,也是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手段。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盧金榮表示,有關歌曲帶有濃厚「港獨」色彩,更被反中亂港分子用作鼓惑人心的「獨」歌,一些非本地人更誤以為該「獨」歌是「國歌」,導致香港參與國際賽事期間被多次誤播作國歌,貶損國家民族尊嚴,影響香港形象。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的舉措,對「港獨」除惡務盡,禁止死灰復燃,有力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局面,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