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千舊樓未遵驗樓令
無設業主法團難統籌 物業釘契無礙出租
香港本月最少發生8宗舊樓石屎剝落事件,據發展局透露,全港約有4,800幢樓齡30年或以上樓宇仍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本報記者昨走訪多幢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的舊樓,發現不少單位已被出租,有租戶直指業主「闊佬懶理」,原因是未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統籌驗樓和維修事宜;其次是不少業主年紀老邁缺乏財力,亦不懂申請資助方法;最關鍵是單位出租,樓宇失修不影響業主日常生活,即使拒絕遵辦驗樓通知被「釘契」,只要不出售物業,業主就「無有怕」。 專題組
全港有約4,800幢樓宇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其中超過一半的通知已逾期,屋宇署宣布會對這些樓宇加強執法,將向過期未遵辦的大廈發信要求一個月內交代進度,加快工作計劃;如無合理解釋、進度欠佳,會考慮發警告信,年底前會向業主或法團作出檢控。
上環德輔道西有多幢樓宇至今未遵辦強制驗樓通知,其中一幢屬一梯一伙設計,全幢僅5個單位,於1970年入伙,目測其外牆曾重新髹漆,外觀尚可,但進入梯間就發現處處是歲月痕跡,其中一層被間作劏房出租,樓宇大門掛有政府的強制驗樓通知。
一名劏房租戶羅先生直言,舊樓維修是「死症」,就算政府加強執法亦不會起作用,「業主無同租客講過要驗樓,佢哋亦唔會理會驗樓令,這裏沒有業主立案法團,無人統籌,其次是業主都是老人家,他們根本沒有錢維修,亦不懂得如何申請資助。」
另一大問題是一些單位的業主已失聯,他說:「有業主已經去世,子女在外地,單位出租,就算有人肯出面做聯絡夾錢請人驗樓,都未必搵到單位的業主。此外,單幢樓伙數少,驗完樓要維修可能費用好高,有些業主根本不會攞幾十萬元維修,就算被政府檢控要『釘契』都無所謂,因為無諗住賣樓,只用作出租,『釘契』唔影響出租的。」
月內若無進展 年底前檢控
另一單位住戶聲稱屋主是其親戚,由於年邁行動不便,她幫屋主打理及清潔單位,「這幢樓很殘舊,好多單位都有滲漏同發霉情況,但部分業主已不在這裏居住,亦沒有錢維修,如樓下有業主眼都已經睇唔到嘢,現住在醫院,就算通知要驗樓亦無法依循。」
依據發展局資料顯示,現時約1,000幢樓宇遵辦通知限期未到;已在「樓宇更新大行動2.0」計劃下被揀選為第二類別樓宇有1,100幢;到期尚未遵辦通知多達2,700幢,1,800幢已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其中1,300幢完成驗樓但未修茸,惟900幢仍未委聘註冊檢驗人員。屋宇署將向業主或法團發警告信,要求一個月內交代進展或確實工作計劃。倘若合理解釋和進度欠佳,會在年底前展開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