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號風球打工仔有乜保障?

■8號強風下,不少市民上班途中表現狼狽。  資料圖片
■8號強風下,不少市民上班途中表現狼狽。 資料圖片

■有交通工具工作人員掛上8號風球警告。     資料圖片
■有交通工具工作人員掛上8號風球警告。 資料圖片

  風季來臨,「打工仔」面對突如其來的惡劣天氣,需要留意什麼?本報特此整理,在8號或以上風球警告下,「打工仔」的工作安排,以及勞工法例的相關保障,讓大家了解一二。

  2小時前預告掛8號風球

  根據勞工處守則,天文台會因應風力強度發出警告信號,一般會在8號颱風警告前兩小時內宣布,僱主應在充裕時間及實際情況下,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

  薪津安排

  僱員由於8號或以上風球影響而未能上班,僱主應因應這特殊情況,不應不發放他們的工資。至於僱員的勤工獎或津貼,更不應受到影響。

  在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取消後,對於因天氣、路面及交通的情況而未能按訂明的工作安排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須考慮每宗個案的獨特情況及體諒員工,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在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生效期間仍必須當值的僱員(必要人員),僱主應採取以下措施:

  ■ 應另外發放颱風警告的當值津貼及往返工作地點的特別交通津貼;

  ■ 自願繼續協助的僱員,應向他們發放優於正常工資的津貼,以補償他們的額外服務。

  僱主如果不遵從打風下工作指引,會否觸犯法例?

  雖然指引沒有法律效力,僱主不遵守也沒有刑責,但勞工處強調若然出事,有證據顯示僱主沒有做足預防措施,會有相應的跟進。如果在惡劣天氣下出意外,勞工處可以按《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六條,控告僱主沒有「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其所有在工作中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