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通緝逃犯 彰顯法治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香港警方依法執法,體現維護國家安全乃重中之重,亦彰顯法治原則,所有正義力量應該一同將這些逃犯緝拿歸案。美西方一小撮政客對此說三道四,正體現其「政治雙標」。
立法會新界西北議員、執業律師周浩鼎全力支持香港警方就着反中亂港的罪犯作出懸紅及海外通緝令。維護國家安全乃重中之重,違法必究。這批潛逃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勾結美西方勢力的惡行,現再公諸於世,我們要結合所有正義的力量,將他們緝拿歸案。
全國青聯委員、執業律師譚雪欣表示,堅決支持警方依法執法,以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等罪犯行為,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國家安全,保持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她指出,香港國安法第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行政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第16、17條賦予警方國安處執法權力及職責;第37、38條則訂明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效力。由此可見,警方堅定依法執法,向法庭申請拘捕令並通緝八名相關人士包括任建峰、郭榮鏗等絕對是法治原則的體現。
西方「政治雙標」何其醜陋
執業律師陳子遷形容,警方懸紅通緝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顯示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反中亂港分子嚴懲不貸,決不讓其逍遙法外。海外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是損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香港國安法都具有域外效力,擁有足夠的法律依據進行懲處,切實維護好國家安全。近期法國與兩年前美國的騷亂,更說明了香港警方當年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正確和合理性;亦體現出西方政客對落實香港國安法說三道四,「政治雙標」何其醜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