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通緝令/懸紅各100萬 通緝八國安逃犯



  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反中亂港分子相繼被拘捕或竄逃外國。然而,竄逃分子「亂心不死」繼續與外部敵對勢力勾結,肆意抹黑香港國安法,乞求外國對國家和香港實施制裁,利用「軟對抗」煽動仇恨。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公布通緝八名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包括三名前立法會攬炒派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和郭榮鏗,他們分別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就每名被通緝者懸紅100萬元,呼籲市民就相關人等或案件提供消息。警方回覆《大公報》表示,歡迎本地和海外人士向國安處提供有關竄逃分子的資料,若舉報資料屬實及滿足獲得懸紅條件,可獲得懸紅獎金。特區政府支持警方國安處通緝八人,保安局表明會追究八人在香港黨羽。國安公署支持香港警方行動,發聲明表示「正義不會遲到,更不會缺席。」\大公報記者 趙明新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因應反中亂港分子在潛逃海外後仍作出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警方早前獲法院批准發出拘捕令,通緝八人,包括男子許智峯、羅冠聰、郭榮鏗、袁弓夷、任建峰、劉祖廸、蒙兆達及女子郭鳳儀。李強調警方已掌握他們的犯罪證據,就每名通緝人懸紅100萬元,賞格有限期至明年7月2日。他續指,懸紅屬於嚴重罪行常見做法,是希望對通緝人達至「滿意的檢控」,有助將他們送上法庭,又舉例指通緝人除經合法途徑回港,還可能用其他人的身份或偷渡,因此懸紅是有需要和合理。

  勾外力續煽「獨」 危害國安

  其中,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罪行最多,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許潛逃前涉及四宗刑事案件後獲准保釋,但他於2020年12月以虛假行程表等資料向法庭申請離港到丹麥外訪,其後宣布「流亡」。警方指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多次在海外鼓吹「港獨」、「台獨」及意圖推翻國家根本制度,又請求外國對國家和特區政府進行所謂「制裁」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等。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羅冠聰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於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已畏罪潛逃。警方指他在海外勾結反華組織及多次舉行公開集會等,鼓吹「港獨」,同樣請求所謂「制裁」等行為。

  至於商人袁弓夷,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餘五人包括前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綽號「攬炒巴」的劉祖廸、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在美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則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捐款或轉載帖文 有刑責風險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洪毅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當局有權凍結、限制、沒收及充公危害國安家全的人的資產,並強調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例如透過網上平台籌款,以金錢資助他人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均有可能觸犯法例。

  大公報記者追問若市民捐款支持被通緝者、在社交平台關注或轉載他們的帖文會否負上刑責?李桂華認為被通緝者舉行眾籌或發帖文,主要是為了錢或爭取政治籌碼,又指他們的帖文大多涉及煽動意圖,甚至鼓吹違反香港國安法,因此若市民付款或轉載這些帖文,存在刑責風險,呼籲勿以身試法。

  香港國安法具有「域外效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對《大公報》表示,警方會根據每宗案件的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逃犯的下落;並會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採用最合適的方法執法,特區政府會把握任何機會依法緝拿有關逃犯歸案,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特區政府發言人和保安局均表示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潛逃海外,並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全力支持依法將他們緝捕歸案。

  警方通緝8名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被列入通緝名單的羅冠聰昨天在社交平台承認,消息令人很緊張,畢竟再次被盯上,聲稱日後會更慎重地選擇出訪、外遊的地方,亦更保障自己個人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