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全港大水荒 國家施援保供應

  圖:1963年夏季,香港曾出現過嚴重制水情況,需要每4天供水一次,每次4小時。
  圖:1963年夏季,香港曾出現過嚴重制水情況,需要每4天供水一次,每次4小時。

  【大公報訊】香港曾於60年代經歷過以「制水」應「缺水」的時期,1963年夏季甚至出現過全港水塘儲水量只夠用43日的嚴峻情況,當時政府推出了「每4天供水一次,每次4小時」的制水措施,甚至連醫院慢性病外科手術都需要被暫緩。香港自1965年起輸入東江水,以滿足本地用水需求,現時本港有約七至八成水是與廣東當局安排輸入的東江水。

  本港每年降雨量不穩定,集水量可相差達2億立方米不等。由於單靠貯存雨水不足以應付食水需求,1960年11月15日,香港政府與廣東當局達成協議,每年從深圳水庫輸入2270萬立方米原水。

  香港政府和廣東當局經多番磋商,終在1963年達成興建東深供水系統的共識,並在同年年底經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親自批准、中央人民政府撥款興建。香港則興建大型抽水站、水管和隧道,將東江水分送到香港各區。

  香港與廣東省政府簽訂東江水輸港協議,使香港自1982年起,得以享受24小時無間斷供水。第一份協議於1960年簽訂,至2020年,兩地政府一共簽訂了12份供水協議。所有協議均根據香港的食水需求預測而制訂,當中已考慮到人口增長、工商業需求和香港集水區預計集水量等因素。

  現行供水協議由2021年至2023年為期3年,而「統包扣減」方式(按實際東江水取水量而扣減水價)至少可應用至2029年。在水價扣減機制下,粵港雙方同意現行協議以6.15億立方米為東江水最低每年取水量,而在涵蓋現行協議和後續協議的九年間,年均東江水取水量不少於7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