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棋局賭博違法 初犯可囚3月

  不少長者都愛到公園下棋消磨時間,但原來有機會墮入法網!根據《賭博條例》,在香港任何賭博處所皆須領牌照營運,若在無牌營運的處所賭博即屬違法。如果在賭場以外的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任何非法賭博活動,均會觸犯該條例第13條。所以在公園內進行的棋盤或紙牌遊戲活動,如勝出者會贏得金錢或其他財產(即包括投注及收受賭注),參與者便會違反該條例。任何人參與非法賭博活動,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但是,凡不涉及贏得金錢或財產的遊戲,包括棋盤或紙牌遊戲,都不是非法賭博。

  至於不少家庭習慣在家中打麻將聯誼,難免小賭怡情一番,又是否違法?原來在家中社交場合進行的博彩遊戲,只要不是以生意形式經營,以及除了在博彩贏錢以外沒有再賺取利益(如俗稱「抽佣」或「抽水」等行為),便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