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堵路引爆紙箱 文員認罪還押

◆案發當日,一批激進示威者在灣仔堵路被警員截停調查。 資料圖片
◆案發當日,一批激進示威者在灣仔堵路被警員截停調查。 資料圖片

  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生效翌日晚上,港島區有暴徒聚集堵路及四處破壞,兩名男子則在灣仔集成中心外引爆紙箱冒煙,因而被控「對公眾造成妨擾」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首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案件審結後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至於次被告不認罪,案件押後至今日(23日)續審宣讀開案陳詞。

  兩名被告依次為原柱健(30歲,文員)及李浩琛(31歲,興趣班導師),各被控當日與對方在灣仔軒尼詩道集成中心外行人路上非法引致煙霧發放,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首被告承認案情指,當日有大批人在港島區非法聚集,其後用掘起的磚頭堵塞行車道。晚上約7時半,警員9511聽到如爆炸聲的巨響,隨即看見集成中心外冒出白煙,遂走到該處視察及聞到一股酸味,其後在集成中心走火通道,發現一個冒煙的啡色紙盒,內裏有4個膠樽,其中一個已燒焦,另一個則變形及附有白色固體。

  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爆炸前近傍晚6時,被告與另一男子同行,並分別進入快餐店廁所。當首被告走出廁所時,右後褲袋有一個膠樽,他將樽裝物放入紙箱後又再返回快餐店。及至晚上約7時半,上述樽裝物發生爆炸和冒煙。

  案情續指,同月23日警方拘捕首被告,發現其個人八達通當日曾於附近一店舖消費。警方另從同行男子寓所及工作地點檢獲大量物品,包括多袋白色和灰色粉末,內有白色粉末的透明膠圓球、內有強烈漂白水氣味白色粉末的鋁罐、內有機油味淡茶色液體的鋁罐,以及針筒、玻璃樽、量杯和手套等工具。

  專家:涉案紙盒含微量三聚氰酸

  專家證人指,經化驗後發現涉案紙盒內的白色固體碎屑為聚乙二醇及微量三聚氰酸,已燒焦和變形膠樽的固體殘留物為三聚氰酸、鈣及氯化物等。至於同行男子的物品,則發現三氯異三聚氰酸、次氯酸鈣、鋁粉、高氯酸鉀和聚乙二醇等物質。當中高氯酸鉀是爆炸品常見成分,如與某些特定物質結合可產生火焰和含氯煙霧,人體一旦接觸氯氣,可導致噁心、頭痛、急性肺損害及死亡。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