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富戶資產大挪移 暫住證限期研縮短

◆傳房委會將收緊公屋超級富戶政策。圖為深水埗公屋富昌邨。資料圖片
◆傳房委會將收緊公屋超級富戶政策。圖為深水埗公屋富昌邨。資料圖片

◆華富邨被稱為「平民豪宅」,停車場常有豪車出入。 資料圖片
◆華富邨被稱為「平民豪宅」,停車場常有豪車出入。 資料圖片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限額
公屋富戶入息及資產限額

  房委會擬收緊政策 遏制濫用公屋資源

  公屋家庭若入息較限額高5倍,或總資產淨值逾入息限額100倍,被界定為超級富戶,其間可以申請為期不超過12個月的「定期暫准居住證」,暫住證屆滿時若資產入息仍超標,便要遷出和交還有關公屋單位。但房委會發現,約一半個案在暫住期間懷疑轉移資產,重獲居住公屋資格。房委會上周舉行集思會,有委員認為12個月的暫住期是漏洞,建議收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贊成這項改進,能向公眾明確釋出決心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信息。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現行政策下,公屋租戶在入住10年後須申報入息及資產,隨後每兩年申報一次。若家庭每月入息超出限額5倍以內(俗稱富戶),需繳交倍半至雙倍的淨租金另加差餉;若入息超標5倍或資產超標100倍(俗稱超級富戶),房屋署將會發出遷出通知書,但可酌情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讓超級富戶以市值租金繼續暫住最多12個月,限期屆滿後,若入息或資產仍不符要求,就需立即遷走。據悉,現時有約80名持有暫住證的超級富戶。

  減低轉移資產靈活度

  房委會上周舉行集思會,特區政府代表在會上提到,有約一半持有暫住證的超級富戶利用12個月暫住期轉移資產,之後重新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建議房委會檢討。

  有委員認同一年暫住期太長,有機會導致濫用公屋現象,應予收緊。據悉,會上大多委員贊成有關建議,初步方向是縮短暫住期,減低轉移資產的靈活度。不過亦有委員持不同意見,指出持有暫住證的個案不多,大費周章改動現有政策,有機會「誤中副車」,影響未能及時找到新居所的住戶,故要仔細研究具體做法。

  消息人士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擬在本月下旬加會,討論一系列現行政策的檢視,屆時有可能會觸及上述富戶政策收緊的議題,如達成共識將會拍板。此外,會上亦有人提到公屋「世襲制度」,指出現時政策下公屋租戶的子女,可申請加入戶籍,日後可繼承父母的公屋租約,外界過去有聲音認為是不公平。委員們討論後認為,該議題的技術細節十分複雜,可能會有各種反效果,例如減少年輕人照顧年邁父母的誘因,決定現階段暫不處理。

  表明態度禁濫用公屋

  梁文廣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相信公屋超級富戶為數不多,大部分公屋住戶如實申報資產,政府過去4年平均每年審查23萬個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以及不少於6,000宗個案作深入調查,每年平均揭發690宗隱瞞擁有物業或家庭總資產超過限額個案,佔整體申報表數量0.3%,其中526宗定罪,顯示房屋署的富戶審查制度行之有效,不宜再大幅收緊。而本次修訂超級富戶政策,再次表明政府禁止濫用公屋的態度,提供誘因讓有能力的超級富戶自行置業,主動交還公屋。

  他反對進一步收緊富戶政策,以及取消「世襲制度」:「香港約三分之一人口居住公屋,他們是社會的穩定力量,一直支持政府、配合施政。如果大幅收緊政策,迫使可能數以萬計的公屋住戶交還公屋,可能引發社會動盪。」他認為公屋問題的關鍵是要協助有能力的住戶置業,及大幅提高公屋供應,讓無力置業的基層早日有適宜的居所:「按政府規劃,未來數年會有數十萬公屋單位落成,相信有助緩解基層的迫切居住要求。」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贊成收緊暫住期,但認為可能作用不大:「點收緊都好,住戶唔想跌出門檻,一定有方法。」他指出,若政府改動富戶政策,例如重新檢視入息和資產限額,會令總資產高但入息低的大量租戶受影響,例如貨車司機和長者等,恐引發巨大爭議。他認為檢討公屋政策應對準目標:「主要問題是公屋供應嚴重不足,輪候時間亦非常長,缺口太大,增加公屋供應才能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