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初選案】鍾錦麟:「35+願景」是戴耀廷提出

◆鍾錦麟於2021年1月6日被指參與「初選」案被捕。 資料圖片
◆鍾錦麟於2021年1月6日被指參與「初選」案被捕。 資料圖片

  攬炒派47人涉「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昨日續審。前「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繼續作供,確認「民主派」的「35+願景」是由戴耀廷提出,意在向政府施壓,「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又稱即使「民主派」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勝,亦不代表2020年立法會選舉可複製勝果,坦言其看法相對保守,但戴耀廷卻是「超級大好友」。鍾已完成歷時3天的作供,今日將有另一名以「X」作代號的匿名控方證人出庭於屏風後作供。

  昨在辯方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盤問下,鍾錦麟稱回想趙家賢退出「初選」前沒有向自己提過退出理由,但趙的確非常關注「民主動力」及戴耀廷受到國務院港澳辦嚴厲譴責。鍾錦麟同意建制派批評戴耀廷文章提倡反對財案令自己憂慮會引發DQ,因為自己相信建制派文章對選舉主任有影響。

  指民主派奪立會過半議席有困難

  鍾錦麟又稱「當時估計係較困難」實現「民主派」所謂的「35+」,因為區議會選舉屬單議席單票制,2019年區議會選舉「民主派」才能取得壓倒性勝利。以他自己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經驗,反對「民主派」選票數量亦「創新高」,因此實際上即使「民主派」大勝「但得票率冇大改變過」。至於立法會選舉則是採取比例代表制,以及包括功能組別,因此他認為「民主派」要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即35席以上較困難。

  在解釋自己何以理解「協調會議」得出「共識」時,鍾錦麟指會上「初選方案」及「棄選方案」原於會中各有支持,後來「棄選方案」支持者都接受了「初選方案」,故視之為共識;另亦不太肯定當時戴耀廷曾「講一次大家有共識係用初選方案」。鍾錦麟又解釋其後達成「共識」目標議席為「6+1」席,若選情順利,尾席參選人范國威可以展開選舉工程。但鍾錦麟確認會上沒有就上述兩項「共識」投票,又指有何共識均會由戴耀廷帶出,而替補機制及選舉論壇則不受爭議。

  鍾錦麟完成作供後,控方即為下一位證人申請匿名令,辯方不反對匿名令,惟希望修訂匿名令範圍,容許如消息來源來自公開領域而非源自本案審訊過程,公眾可提及證人身份。本案三位法官最終拒絕辯方申請,並以該人擔心公開身份後遭受網路欺凌,法庭要從公平審訊和保護證人之間取得平衡,因而批准匿名令,各方須以「X」稱呼下一名控方證人,以及批准「X」在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禁止任何人披露可識別其身份的資料,違者即屬藐視法庭,可判處監禁及罰款。

  控方在庭上表示,證人X在公訴書是第一百零一名控方證人,現根據庭上作供的次序,X將是第四名控方證人。翻查資料,控方早前傳召的3名證人依序是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均為同案已認罪被告。據悉控方近日沒有提及傳召林景楠作供。◆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