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將「愛國者治港」落實到 特區治理架構的「最後一公里」\林順潮
區議會是香港特區地區治理的重要環節之一。本屆區議會原有470多名議員,現在只餘146名議員留在區議會崗位工作。區議會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其職能包括接受特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一言概之,區議會是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讓政府聆聽地區聲音、了解民情,增加與地區居民的交流,而區議員則擔當市民的代言人。
改革具有必要性與迫切性
在修例風波期間,大批反中亂港分子藉制度漏洞當選區議員,在反中亂港勢力把持下,原本聚焦於民生福祉的地區議會被「政治化」。有區議員在會議期間罔顧民意,強行通過臨時動議,並做出違反會議常規之舉,甚至驅逐與會政府官員離場。在一段時間裏,多個區議會陷入失控狀態,完全不能履行職能,漠視市民聲音,完全成為了政治鬥爭工具。
這一切都反映區議會選舉制度存有漏洞,致使區議會被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勢力騎劫。因此,現在改革區議會選舉制度非常必要。
筆者在南區的地區辦公室成員、利東業主關注協會主席張展聰是一位熟悉地區事務、有豐富地區工作經驗的地區青年領袖。他認為,區議會的宗旨是為當區的居民謀求更大的福祉和幸福感。但在過去一段時間裏,區議會已經偏離了這個宗旨,變成了政治鬥爭的場所,這種情況已經讓居民感到失望和不滿,必須進行改革,才能讓區議會重新成為掌握地區脈搏、凝聚地區民心、增進民生福祉的平台。
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指出,「香港由亂及治的重大轉折,再次昭示了一個深刻道理,那就是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這是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事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原則。」2021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並由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自此完成了香港選舉制度的改革,在憲制層面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
在完善特區選制後舉行的選舉委員會、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都落實和體現了「愛國者治港」原則,社會各界關注到區議會選舉何時會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可以說,改革區議會是將「愛國者治港」原則落實到特區治理架構的「最後一公里」。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考察香港,與地區人士飲早茶時曾表示,區議會是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無論日後如何組成,一定是「愛國者治港」的體現,亦應回歸地區諮詢角色。
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這是區議會設立的依據。條文清晰可見,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主要負責在地區推進同民生與社會服務相關的工作。
亦因為區議會成立依據是基本法,因此區議員的產生辦法也必須在符合基本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行政長官李家超4月25日表示,特區政府就區議會的職能和組成,以及強化地區的治理架構的檢討已進行最後的審議。他指出,區議會作為地區行政和諮詢重要的一部分,值得保留;日後區議會的產生辦法必須符合法基本法賦權的定位和職能;來屆區議會議席數目與現屆相若;區議會的薪津可考慮維持不變。
以民生福祉為服務核心
筆者支持行政長官關於區議會保留選舉成分的意見。區議會的組成及產生辦法需要優化為更多元化的方式,充分考慮到香港的社會差異及豐富的文化融合,實行了一段時間的單靠直選產生區議員的模式,令到部分區議員只偏聽立場偏激的選民聲音,未有顧及其他居民的福祉。故此,對改革後的區議會議席選舉,亟需更為平衡的產生辦法,讓愛國愛港並有志服務地區的人士,可以透過多種渠道參與區議會工作。相信在新的選舉辦法下產生的區議員,能夠更好地在獲得選民的支持下履行職能。
在新一屆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帶領下,本港的基層社會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區議會將在今年舉行換屆選舉,特區政府要從制度上防止區議會再現亂象,並從根本上完善地區的治理架構。
筆者支持社會各界對區議會改革作出全面檢視,並提出建議。也鼓勵政府在進行地區行政檢討的工作中充分落實區議會的功能,令改革後的區議會能夠發揮職能,真正做到為民牟利、為民發聲、團結各區共建香港的嶄新未來。筆者認為,區議會改革需充分發揮區議會以「服務社區」為本、「服務市民」為初心的核心價值。香港市民是建設香港未來的根本,面對亂象及漏洞,必須撥亂反正,堅決維護政府權威。地區民生建設的工作不能停擺,只有進行區議會改革,才可穩定地區民心,穩固市民信任,並彰顯特區政府的威信。新一屆的區議會,需得知人善用、用人唯賢。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