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189宗非法進口食物 家禽蛋類佔逾六成


【大公報訊】記者易曉彤報道:本港全面通關後,首季共錄得189宗非法進口食物案件,數字接近去年的總和,其中家禽蛋類佔超過六成,未經煮熟的肉類佔近四成。五一黃金周將至,香港海關與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提醒市民和旅客,在過關時攜帶沒有衞生證明書的生野味、肉類、家禽及蛋即屬違法,將面臨刑責,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七成涉本地居民
香港海關本年首季破獲的189宗非法進口或走私受規管食物案件中,186宗是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案件,大部分涉及口岸旅客,約七成是香港居民。旅客隨意用保鮮袋包裝未經煮熟的肉類或家禽蛋,以行李篋或手拉車等運載過關,更有旅客以大水樽裝滿雞蛋,部分蛋已破碎,衞生及質量堪憂。
至於3宗大型走私受規管食物案件,通常是利用運菜車運載大量走私凍肉入港,以發泡膠箱裝載瞞騙過關,貨品的衞生情況極惡劣,表面十分血腥甚至帶有烏蠅。
安排偵緝犬助前線工作
除了數字上升,檢獲食物種類亦有改變。過往數年,絕大部分的檢獲食物均為未經煮熟的肉類,而首季緝獲的非法進口家禽蛋類有117宗,佔整體案件62%,非法進口未經煮熟的肉類則有72宗,佔整體38%。
食安中心首席醫生(風險管理)周楚耀表示,走私及非法進口的食物儲存情況惡劣而且來歷不明,極有可能滋生微生物及帶有病原體,對食物安全構成風險,威脅公眾健康。
香港海關陸路邊境口岸科總指揮官賴子榮表示,不少市民對進口受規管食物意識薄弱,不清楚食物不能帶入香港。海關及食物安全中心將會緊密合作,積極執行管制措施,安排檢疫偵緝犬協助前線人員工作,並加強宣傳工作,如在陸路管制站派發傳單等。他提醒返鄉探親或旅遊的市民,切勿從海外或內地攜帶受規管食物來港。
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環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