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罕見走犯 毒販「掉包」逃脫
臨時囚禁室內搵「替身」 2萬元利誘交換識別手帶
西九龍裁判法院前日發生罕見「掉包」走犯案!一名涉及毒品案男疑犯在法院臨時囚禁室內與其他上庭案件疑犯共處一室時,疑口頭承諾支付2萬元報酬,成功利誘一名獲准保釋男疑犯與他交換身份,包括交換識別手帶和個人資料,終得以順利「瞞天過海」冒認他人保釋離開法院。事隔不足10分鐘,警方即揭發走犯及拘捕被利誘對調身份疑犯。另經追查,逃犯的妻子亦因涉嫌提供金錢援助丈夫被捕。案件已列作「從合法羈押逃離」、「誤導警務人員」及「協助罪犯」處理,警方全力追緝在逃疑犯下落。
據了解,陳姓男逃犯(37歲),過往不時因犯案而出入法院關係,對法院有關還押及保釋程序非常熟悉,他現涉「從合法羈押逃離」被通緝。至於本案被捕的兩名男女中,24歲林姓男子為一名涉及家暴案疑犯,他因與陳交換身份,涉嫌「誤導警務人員」罪名再被捕。另一名31歲陳姓女子,則是陳姓逃犯的妻子,她因向丈夫提供數千元援助,干犯「協助罪犯」罪名被扣查。
消息指,陳姓逃犯早前因涉及一宗販毒案被捕及起訴,前日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因不准保釋須在法院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看管,同室另有一名涉及家暴案的林姓男疑犯,因獲准保釋正等候辦理手續。陳疑覷準在臨時囚禁室內的疑犯身上只有手帶作識別,個人隨身物品、身份證等須暫時交由相關人員保管的「程序」,期間向林口頭承諾會支付2萬元作報酬,利誘林與他交換識別手帶、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等資料,並向林提供妻子電話號碼讓其聯絡取酬。兩人交換手帶後,陳冒認身份領取林的「包頭(個人財物)」及辦理保釋手續,順利「瞞天過海」離開法院。
妻子提供數千元援助亦被捕
事隔不足10分鐘,警員即發現「掉包」走犯,當場拘捕涉案的林,惟陳已經逃去無蹤。警員根據資料到陳的寓所搜捕,但未有發現,期間陳妻報稱對丈夫承諾支付他人「掉包」費不知情,但因她疑給予丈夫數千元現金援助而被捕。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追緝陳姓逃犯歸案,直至昨晚深夜截稿前,暫未有發現。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昨日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指出,法院發生走犯事件,反映法院相關保安程序有問題,但認為「不應該只係賴警方」,因為司法機構有相應密切合作,惟現時看不到司法機構在應用科技的費用上有涵蓋保安範疇,遂提出司法機構「點樣可以完善番(保安)問題?」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在會議上回應:「如果負責保安的政府部門,覺得法院保安方面有措施需要加強,以配合防止這類(走犯)事情再發生,我們也願意與他們商討,然後採取一些可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