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外勞不能換工 舊招翻兜用廿年

盤點剝削護工院舍事件表
盤點剝削護工院舍事件表

  根據法例規定,循「補充勞工計劃」來港者,其間不可轉換僱主或職位或受僱工作地點,意味着內地外勞不能因不滿僱主的苛刻工作條件、遭遇扣薪等不公平待遇而選擇在港換工和見工,而返回內地的護工若想再來港,又可能再被中介剝削。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過往報道,發現最早23年前便有相關新聞見諸報端(見表),手法如出一轍。

  違法難舉證 監管有疏漏

  早在十多年前,已有工會重視相關問題。一份立法會文件顯示,該工會狠批私營院舍僱主一向用極低工資聘請本地員工,加上工時甚長,每天工作12小時,致使在本地招聘困難是預期之內的事,但政府監管私營院舍僱主剝削外勞的制度有疏漏。

  該工會在該文件中表示,司法程序對勞工最不利的一點是他們有舉證責任,但僱主往往手握重要的證據,如打卡紀錄、支薪簽收紀錄等,副本不會給予外勞,亦不會呈上法庭,以致外勞無法舉證證實被剝削。

  同時,司法程序需時很長,快則兩三個月,慢則半年,外勞留港追討所需的成本甚高,食住費用問題往往令她們容易放棄追討。這反映目前外勞被剝削的問題是「僱主有違法,政府無辦法」,外勞長期處於不利的狀態,慘遭剝削後亦求助無援。

  剋扣成行內不公開秘密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剋扣外勞薪金的情況在安老院舍界已長期出現,每年工聯會均收到零星投訴,有個案更顯示院舍也有份參與壓榨,包括要求外勞「回水」及「無償加班工作」。

  他坦言,這種剝削護理員的情況已成為行內人不公開的秘密,可惜被壓榨的工友怕遭院舍留難,也害怕得罪中介,失去以後來港的工作機會,往往等到合約將近屆滿,或短期內沒打算再來香港工作,才會選擇「爆大鑊」。

  盤點剝削護工院舍事件表

  2018年(有點名院舍的部分報道)

  牛頭角 宏光護老院

  9名外勞護工指被剋扣薪水涉案約400萬

  2015年

  九龍城 鴻利安老園

  2名外勞護工指被剋扣薪水4萬

  2011年

  粉嶺 恩怡護老之家

  1名大學畢業生護工被剋扣薪水約10萬元

  2011年

  元朗 康德(盛發)護老中心6名廣西外勞控院方剋扣薪水約每人3萬餘元中介費

  ◆資料來源:各大傳媒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