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睇《蘋果》後入理大 男學護暴動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11月,警方包圍非法佔據理工大學校園的暴徒,其中8人逃出理大遁入科學館被捕,各被控理大內外兩項暴動罪,有7人認罪,而現年32歲的男學護拒絕認罪受審。他自爆看完《蘋果日報》報道後進入理大,並辯稱自己是以「義務急救員」身份「救人」,只做「急救」而沒有參與暴動。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日裁決指,被告自封所謂「義務急救員」,但他絕非為所有人,包括警方提供救治,相信他是為黑衣人「服務」,所謂「義務」只是幕後黑手迷惑他人的錯誤說法。被告實與黑衣人同坐一條船,進入理大是為了支援暴動者,裁定他兩項暴動罪成,還押至3月15日判刑。

  被告鍾泯浚面對3項控罪,包括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及附近的暴動,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的暴動,以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被告在開審時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但否認另外2項暴動罪。

  陳官昨日裁決指,控辯雙方不爭議理大暴動由2019年11月11日開始發生,而暴動範圍涵蓋理大校園及其附近範圍,包括暢運道等。在不同平台可見,暴徒射箭、擲物、堵路、催淚彈、水炮車、縱火、投擲汽油彈及製造儲存大量汽油彈。有人充當「義務廚師」,在理大飯堂免費提供膳食給佔據者。

  陳官指,被告的抗辯很簡單,就是辯稱當時修讀護士課兩個多月,「奉行」護士的倫理及專業守則及希波克拉提斯宣言的精神,為爭取臨床經驗而入理大「急救」。

  被告聲稱他不太知道11月11日至11月17日理大暴動情況,但同意會在網上看新聞,包括蘋果新聞。11月17日,他在Facebook內看到《蘋果日報》的報道後,打電話告訴另一名被告會到理大救助傷者。

  審訊期間,被告聲稱自己並非暴動一分子,甚至稱擔心被人誤作「內鬼」被暴徒「私了」(行私刑),故和黑衣人「保持距離」,而辯方則稱被告注重「落手」做「急救工作」,在案發時段至少有4次義務急救。當時,他是因為學校有小組匯報才離開理大,而非畏罪潛逃。

  陳官裁決指,不接納被告自相矛盾的陳詞,又批評所謂「義務急救員」是一種迷惑人的說法,也是一些幕後推手刻意製造的,想引人入局的錯誤想法。

  被告為暴動實際參與者

  他指出,當時在理大的暴徒、「急救員」、參與者,甚至「廚師」都是所謂「義務」。當時理大暴動已歷時一星期,如果有人到被非法佔據的理大校園開設「茶水檔」,免費提供奶茶、咖啡,就是參與及支援佔據者。被告出現在理大暴亂範圍,只是為佔據者或黑衣人「服務」,絕不是包括警察在內的所有人提供義務服務。

  陳官批評,被告和其他自封為急救員的人,只有初步急救知識,不能夠真正處理或急救受重創的人。根據辯方所提供的截圖顯示,幫人沖身、用生理鹽水沖眼、扶持受輕傷者,是支援作用較大。事實上,被告在11月17日得悉警方在晚上10時開始包圍理大進行拘捕行動的部署後,不僅沒有盡快離場,反而在理大四處流連,更有時間在飯堂食飯,在急救室小睡,故被告是因為害怕被捕而逃離理大是唯一及合理的推論。

  陳官指,被告進入理大明顯地是去支援理大內的暴動者,並以行動來顯示他是這場暴動的實際參與者。被告稱他在科學館內「敷衍」其他黑衣人,沒有戴上白色頭盔的說法匪夷所思。當時,包括被告在內的17人是在逃捕,同坐一條船,不存在誰敷衍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