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研散戶買賣虛擬資產

  確保充分保障投資者 有效管理主要風險

  證監會昨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建議,向市場展開諮詢。將特別就容許持牌平台營運者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計劃申領牌照的交易平台,應開始檢視及修改有關系統和監控措施。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環球虛擬資產市場近期動盪不穩,加上部分主要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倒閉,各地監管機構有明確共識,須對虛擬資產領域進行監管,以確保充分保障投資者及有效管理主要風險。

  根據今年6月起生效的新發牌制度,所有在港經營業務,或向本港投資者積極進行推廣的中央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獲證監會發牌。證監會建議修改現行制度部分規定,包括應否准許持牌平台營運者,向散戶提供服務;若准許的話,除了所建議一系列妥善的投資者保障措施,是否應再實行其他措施。截止諮詢日期為3月31日。

  此外,計劃申領牌照的營運者應開始檢視及修改有關系統及監控措施,為新制度作好準備;無意申領牌照則應着手有序結束香港業務。另外,證監會擬於網站發布數份名單,向公眾列出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況。

  平台倒閉令投資者損失

  全球知名的「Luna幣」及「Terra穩定幣」去年崩盤,全球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之一FTX也申請破產,多間個大型交易平台相繼倒閉,導致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令市場關注如何保障投資者資產。梁鳳儀表示,證監會依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建議多項投資者保障措施,有關監管確保充分保障投資者,並有效管理主要風險。

  此外,諮詢文件建議,平台營運者應透過一家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即有聯繫實體),以信託方式持有客戶款項及客戶虛擬資產,平台營運者應確保儲存在線上錢包內的客戶虛擬資產不多於2%。

  由於存取虛擬資產需透過利用私人密鑰方能進行,平台營運者應在私人密鑰管理方面,設立並實施書面內部政策及管治程序,藉以確保安全產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種子及密鑰。

  為規管平台的風險,平台營運者不能存入、轉移、借出、質押、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買賣客戶虛擬資產,或就客戶虛擬資產產生任何產權負擔,亦須備有保險,其保障範圍,應涵蓋保管客戶虛擬資產所涉及風險,例如被黑客入侵系統風險。

  對投資者保障方面,證監會指,平台營運者應設有經證監會核准的補償安排,一旦平台遭黑客攻擊,或持牌平台營運者或其有聯繁實體違約,仍可提供適當程度保障。持牌平台應每日監察其所保管客戶虛擬資產總值,也應「認識自己的客戶」。

  證監會發言人稱,若某些客戶並非本港居民,而客戶在屬國家或地區並不容許其投資於虛擬貨幣,平台不應接納該類客戶。此外,平台亦要了解客戶財政狀況,並應該自行為每名客戶,設定最高投資上限。

  業界冀完善金融生態圈

  時富金融(0510)副行政總裁關廷軒表示,虛擬資產市場正急劇變革,尤其在分布式分類賬技術(DLT),web3.0,甚至證券型代幣(tokenised securities),這對客戶財富管理及資產配置有着極大機遇。

  關廷軒說,政府計劃讓散戶投資者適度參與虛擬資產,集團歡迎相關政策方向,政策不但有助香港發展成為國際虛擬資產中心,投資者亦受惠更豐富的資產配置組合。相信在更透明的市場運作下,香港虛擬資產市場更趨成熟,並發展出成為更完善的新金融生態圈。

  另外,ON1ON Custody首席產品官張晉豪認為,政府積極完善監管,能讓銀行、券商、資產管理公司、交易所及託管等合法合規的持牌機構可展開合作,相信會為香港市場帶來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