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海濱 擬修例准加板道

  不填海建屋下批工程 讓市民享受親水設施

  香港有不少海濱資源,能打造成開放式休憩空間,讓市民享受兩岸美麗景色,惟受制於《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增設行人板道等工程不論大小均受條例約束,必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才能動工。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發表網誌,形容該條例門檻相當高,局方希望進行修訂,在保持維港範圍不填海造地建屋的精神之下「拆牆鬆綁」,引入一個比較簡單機制,處理能夠發揮海港功能或讓市民享受到海港設施的項目,例如興建登岸堤階、碼頭、行人板道等。

  堅尼地城新海旁是觀賞日落的熱點之一,本報記者昨到場觀察,發現海旁空間十分狹窄,無法在馬路旁興建行人路,觀看日落的市民唯有與汽車爭路,險象環生。

  對於這種情況,政府也積極研究在該地段增設行人板道,打造一個更連貫的海濱空間,讓巿民可安全地享受維港。惟甯漢豪昨指,受制於1997年制定的《保護海港條例》(第531章),在海港範圍內興建行人板道,不論規模大小均被界定為「填海」工程,受條例約束,必須證明項目有「凌駕性公眾需要」(overriding public need)才能施工,而「凌駕性公眾需要」的門檻相當高。

  除了上述的海濱改善工程,重新發展一些已荒廢的碼頭,例如啟德前跑道的舊碼頭,以及土瓜灣的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也受條例約束,但因工程規模未必能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因而未有推展。

  甯漢豪在網誌中邀請發展局海濱事務專員李愷崙介紹海濱發展的最新情況,李愷崙指現時維港兩岸海濱長廊已開放超過25公里,預計在2028年海濱長廊總長度將延長至34公里,新增海濱長廊將集中在九龍。她提到,灣仔「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或銅鑼灣「活力避風塘主題區」設有「海岸堤階」,狀似梯級讓遊人可拾級而下親近水體,無阻隔地欣賞維港景致,唯一可惜的是,為免因延伸「海岸堤階」出海而觸及「填海」範圍,現時堤階最低的一級與水面仍有距離,暫未能做到逐級延伸出海的親水體驗。

  近年社會上都有聲音要求檢視條例,讓這一類海濱改善工程得以及早落實,惠及市民,甯漢豪指,希望可以修訂條例,「我們屬意『拆牆鬆綁』,在法例上引入一個比較簡單的機制去處理。我和團隊正深化我們的構思,稍後會把具體建議提交海濱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且作公眾諮詢。」

  議員測量界贊成檢討條例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出,《保護海港條例》規定要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才能填海,門檻極高,且不清晰,政府一些海濱工程的規劃亦變得十分小心,以免遭入稟挑戰,但他認為該條例不能一成不變,贊成作出檢討及諮詢公眾。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吳永順亦認為,條例使政府裹足不前,建議只要填海工程不是建屋發展,也應獲放寬「開綠燈」施工。

  香港測量師學會規劃及發展組主席衛振聲亦認為,條例旨在限制填海發展住宅或寫字樓等項目,但若是優化海濱環境以方便公眾使用,認為可適度放寬,贊成政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