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石場免責聲明「大包圍」 疏忽致死傷難卸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近年香港興起抱石運動,私人抱石場越開越多。場內的抱石牆一般約4米至5米高,下設軟墊,旁邊有教練指導,參加者無須安全裝備便可以參加活動,但仍有一定風險,抱石場一般要求參加者入場前簽署免責聲明,以保障場館及職員。消委會最近「放蛇」調查香港10間抱石場,發現免責聲明企圖將場主的部分或所有責任免除。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簽署任何文件前,應仔細閱讀及了解條款細則,並且保留文件副本;初次接觸有關活動的市民應首先參加新手班,在教練指導下練習抱石技巧,並學習適當的下跌技巧,避免用錯力,或做出危險動作。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昨日在記者會上說:「抱石場應準備中英雙語版本的免責聲明,並主動解說文件細節與運動風險,確保消費者明瞭條款內容。消費者即使已簽署免責聲明,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如果場館因疏忽導致消費者受傷甚至死亡,亦不得藉聲明卸除或局限其法律責任。」
「放棄權利聲明」 職員解釋含糊
抱石場在香港目前未受任何政府部門或組織規管,對教練的師資亦沒有專業資格的要求。消委會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以神秘顧客身份,先後實試10間室內抱石場。各間場館均要求參加者進入場地前,必須填妥一份「放棄權利聲明」或「免責聲明」,有關聲明主要用於保障場館及職員,一旦發生意外時免被追究。當中7間場館的免責聲明僅有英文版本,場館職員甚至未有向消費者清楚說明所簽署的文件就是免責聲明。即使有場館因應要求而提供中英文雙語版本的免責聲明,中文版內容亦與英文版本有所分別。
至於條款內容方面,9間場館包含有關卸免全部(All)、任何(Any)或其他(Or otherwise)責任等字眼,試圖以「大包圍」方式免除場館所有責任;有8間場館更明文豁免由場所狀況、器材、非固有及非明顯風險而產生的責任,或要求消費者承擔有關風險。當消委會實試員詢問條款內容時,其中4間場館的職員並不是每次都能清楚解釋,其中1間場館的職員要求實試員填寫個人資料時,沒有清楚說明該份文件的背頁就是免責聲明,亦沒有確保實試員簽署前閱讀過相關條款。
新手班不列授課語言 不設退款改期
至於第三者責任保險方面,10間抱石場之中,有7間表示已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額介乎50萬元至2,000萬元,另有1間稱仍與保險公司溝通中,其餘兩間則未有回覆。10間場館均有為初次接觸抱石運動的市民開設新手班,全部為自費參與,學費介乎228元至458元。45分鐘至1小時的新手班內容包括抱石運動簡介、基本禮儀、抱石和下跌技巧,學員會在教練指導之下,嘗試完成數條初級路線。
不過只有4間抱石場強烈建議初次接觸者參與新手班,其餘6間均容許實試員直接購票入場,在聽取職員講解基本抱石技巧及了解安全下跌示範後,便可在場內自由活動。另外,有9間場館沒有在報名頁面清楚列明新手班的授課語言,其中1間更在開課前5分鐘才通知實試員會以英文教授,由於該場館不設退款,亦不能更改上課時間,參加者有可能因語言不通,無法在上課時掌握教授內容,增加抱石時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