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狠煞「旁聽師」亂庭歪風\龍眠山

  「初選案」在西九裁判法院開審,每天一大早法庭外都有大批人排隊等候入庭旁聽,有的甚至是漏夜排隊。舉凡涉及2019年黑暴案件開審,總有一些人前來排隊旁聽,霸佔公眾席,美其名曰「旁聽師」,實則是一群有預謀有組織干預司法的黑暴同路人。

  這些「旁聽師」不難辨別。外表上,他們常着黑色衫,舉黃傘,或在衣服、行李上綉有類似的標誌;舉止行為上,他們常在法庭公眾席喧嘩起哄,聲援被告,同時粗口辱罵、恐嚇法官、主控官或證人。更有甚者,有人曾帶着攻擊性武器進入法庭。一些法官曾收到附有粉末的恐嚇信,甚至在上洗手間時被跟蹤。當押解被告的囚車離開時,「旁聽師」搖身一變為「送車師」,一路「護駕」。

  隨着「初選案」開審,有人到法庭拍片及拍照,不排除是為「旁聽師」先行探路。其中一名初選案被告認罪並轉為控方證人,其名下店舖前日兩度被人闖入滋擾,涉案5男被捕。

  所謂「旁聽師」、「送車師」,其實都是黑暴期間的「手足」。香港國安法落實後,一些人賊心不死,仍然進行各種串聯和滋擾活動,法庭公眾席亦淪為其「煽暴宣獨」的陣地,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損害香港法治形象。這些破壞活動顯然得到外部勢力撐腰打氣,這種內外聯動,恰恰證明有關被告勾連外力,觸犯了國家安全的底線。

  公眾有權到法庭旁聽,但一定要遵守秩序,法官有權就法庭使用者的衣着、行為、舉止及其展示的物品作出指示,任何人不遵守規則或法官指示,可被驅逐或被控藐視法庭罪。在美國,曾有被告在判刑時,其親友在公眾席上打哈欠,結果被控藐視法庭罪,判囚6個月。香港法庭完全可以參考有關案例,提高藐視法庭行為的懲罰,以收阻嚇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