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社會/一失足成千古恨

  根據警方的統計數據,截至2022年上半年,被捕的青少年罪犯為1245人。盜竊、暴力引致他人傷亡、刑事毀壞、詐騙、賭博及與黑社會、性、互聯網和毒品相關的罪行,是青少年較常見的犯罪行為問題。究竟構成青少年犯罪的主因是什麼?為什麼社會特別緊張青少年的犯罪問題呢?

  性格衝動犯暴力罪行 輟學少年被黑幫招攬

  青少年的犯罪誘因可歸納為個人、家庭、學校及社會等四個範疇。個人方面,性格衝動易怒、不愛受管束的年輕人,較易因別人的挑釁或純粹為發洩不滿而觸犯傷人及刑毀等暴力罪行;家庭方面,無論是管教過嚴抑或疏於管教而導致與家人關係欠佳,都能促使年輕人傾向從朋輩得到認同及關愛,若誤交損友便很容易共同參與犯法行為。學校方面,若青少年跟不上學習進度,或因行為問題被標籤成滋事分子,便較易傾向用違反校規的方法尋找自我,進入社會後便很容易跟非法分子為伍。社會方面,輟學青少年較易被黑社會招攬,參與毆鬥販毒活動,誤以為自己獲得重用,並沉迷於鋌而走險獲得金錢而不自知。青少年若長期暴露在這些高危因素而得不到適切的疏導及支援,容易陷入罪惡的深淵不能自拔。

  視青少年為未來棟樑 警司警誡須出於自願

  相對於其他年齡組別,社會對青少年的犯罪問題尤其重視。青少年一向被視為未來的社會棟樑,若他們在未接班前便因犯法留下案底,甚至鋃鐺入獄,又如何繼承社會資產呢?此外,青少年犯罪大多折射了他們成長的家庭、就讀的學校及身處的社會存在着根本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故此聯合國也強調預防青少年犯罪有助處理整個社區的罪案問題。有見及此,社會上都傾向給予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警司警誡便是其中一個例子。在警司警誡計劃下,一名警司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可向一名介乎10歲至未滿18歲的青少年罪犯,作出警誡後而不提出起訴。在接受警誡後,涉案青少年仍需接受警方監管,為期兩年或直至涉案青少年年滿18歲為止。接受警誡的青少年必須自願及明確承認所犯罪行,而且涉及個案也不能太過嚴重。

  教育局將「守法」加入其中一個首要培育學生的正面價值觀和態度,足以證明奉公守法應從小開始建立。「學校是社會的縮影」,不少學生或許抱怨校規過於繁瑣,對學校的處分不以為意,但其實校規不但有助維持校內秩序,更背負着培養學生「守法」的使命。相對於簡約的校規,踏入社會後的法律顯然更為複雜,要小心為上才能避免誤墮法網。各位同學在求學階段真的要認真培養「守法」這個好習慣,以免將來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嗟嘆。

  香港未來教育協會評論部總監 王偉傑

  思考問題:

  1. 除了文章所述外,你認為還有什麼因素促使青少年犯罪?(提示:可從青少年抱着僥倖心態、誤以為在虛擬世界不用負刑責及法治意識薄弱等因素考慮)

  2. 你認為有什麼具體方法能有效防止青少年犯罪?(提示:可從加強法治教育、建立正面人生觀及增進朋輩支援等方向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