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身份證換證須知
延長換證申請限期
•由原來2月11日延長至3月3日
•1月27日可開始預約延長後期限(預約系統能提供由下一個工作天起的24個工作天時段)
•領證服務維持不變至3月3日
在外港人毋須趕回香港換證
•各換證中心於3月4日停止服務
•因「不在香港」而未能在3月3日或之前回港換領新智能身份證,可在返港後30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辦理
•返港後在港逗留時間少於30天,不會因為在返港期間沒有申請新身份證而觸犯相關法例
年滿11歲或18歲的香港居民辦理換證
•須在11歲或18歲生日後的30天內,到人事登記辦事處登記領取身份證
資料來源:香港入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