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園/紅髮英雄\蓬山

  《THE FIRST SLAM DUNK》終於上映,喚醒了多少人的青春記憶。櫻木花道的紅髮,是當中最讓人熱血沸騰的亮色之一。

  而前幾天,江蘇無錫的馮先生,路遇有人落水,毫不猶豫地脫光上衣,冒着嚴寒跳進水中將人救起。孰料,這樣的義舉,竟引來一陣聒噪和詆毀。點解?只因馮先生也染着櫻木花道式的紅髮,身上還有文身,便有人指摘這不符合「英雄形象」。

  「英雄形象」什麼樣?古往今來,並不見哪部典籍或是法律進行規定。本來先有英雄,後有「英雄形象」。英雄的共同點是見義勇為,這才是核心價值所在;至於所謂的形象,當然是因人而異。魯智深俠肝義膽,三拳打死惡霸鎮關西,他可是以文身為標籤的「花和尚」。

  英雄也是人,是有血有肉的。國家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但對於成年人來說,文身、染髮都是個人自由。要先符合「英雄形象」,才能當英雄?滑天下之大稽!曾經有多少人為修飾美化的「英雄形象」,反而因為假大空,最後被老百姓棄之如敝屣。

  總有一些衛道士、「鍵盤俠」,就像契訶夫筆下的「套中人」,不知哪裏來的優越感,天天揮舞着道貌岸然的大棒,吹毛求疵,口誅筆伐。其實,越是這樣的人,骨子裏越是冷酷無情。讀者諸君莫怪在下刻薄。因為這種人,他看不到英雄的實質,也就不可能自己去當英雄。

  英雄,從來不是憑藉臉譜來定義,而是有一顆勇敢善良的心。若英雄形象都要刻意塑造,那才是整個社會的悲哀。馮先生說得好:「做事憑良心,也不用太在意他人的看法,我不能永遠都活在別人的嘴巴裏。」那些詆毀者,如果自己失足落水了,是否寧死也要等到一個符合英雄形象的人來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