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脫 市民促上訴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兩男女在2019年遊行後,涉嫌強行要求一名男子刪除手機內示威者參與另一示威活動的相片及片段。三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四罪,法官游德康昨日指出,完全感受不到妨礙刑事檢控的意圖,裁定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脫。有市民在網上留言,希望律政司上訴,將反中亂港分子林卓廷繩之以法。

  案發於2019年7月6日,大批人在屯門遊行,林卓廷與兩名男女遊行後,涉嫌在屯門警署外要求一名男子刪除手機內拍到的示威者片段。三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四罪。

  法官游德康在裁決時表示,同意林卓廷是到場調停,當日身處事主與示威者之間,化身為「隔熱點」,嘗試為事件降溫,控方也未能證明事主手機載有與將來刑事檢控有關罪行證據,裁定林卓廷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市民Dennis Yao在網上留言提出質疑:「強制刪人哋相冇問題咩?」Ben Wong:「有晒片、有晒對話都不成立?」多名市民則留言希望律政司上訴到底,Wind lam:「林卓廷反中亂港壞事做盡,經常喺暴動現場指手畫腳,又多次帶頭阻差辦公,支持律政司上訴到底,將佢繩之以法!」Angus Junior:「上訴,一定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