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醫生涉「開漏藥」案 死因庭押後研訊

◆接受兩次換肝移植最終仍告不治的鄧桂思。 網上圖片
◆接受兩次換肝移植最終仍告不治的鄧桂思。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兩名公立醫院醫生於2017年疑因「開漏藥」致一名女病人急性肝衰竭須兩度換肝,最終不治。事件原定下月27日召開死因研訊,但警方於上周一(9日)拘捕及控告兩名醫生誤殺罪將於今日(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後,司法機構網頁昨已顯示該死因研訊「現時並無聆訊排期」。司法機構在接受查詢時證實死因裁判官已因應律政司司長的要求,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36條押後上述的死因研訊,司法機構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事隔6年被控誤殺罪的兩名男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現時分別45歲及50歲,兩人早於2021年9月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前者被判處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後者則被判處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

  至於案中死亡的女病人鄧桂思(44歲),是兩女之母,她於2017年1月因患腎病和乙型肝炎到觀塘聯合醫院接受上述兩名醫生診治,其間疑因兩名醫生開漏抗病毒藥物致出現急性肝衰竭,病人其後被轉送到西區瑪麗醫院接受治療及進行數次手術,包括兩度換肝,但於同年8月26日證實死亡。

  高永文冀有指引界定醫療失誤和誤殺

  這是本港極罕見的公立醫院醫生涉「醫療事件」被刑事起訴的個案,外界關注事件會否影響醫學界士氣,包括拒絕為高危病人做手術以避開被控風險等。時任食物及衞生局局長、現任行政會議成員高永文昨日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宜評論,但本身亦是醫生的他認同事件難免令業界感到壓力,建議業界舉辦研討會,給予醫生清晰指引和準則,以界定醫療失誤和誤殺。

  高永文表示,當年對「醫療事件」感到非常痛心,已盡可能減低對病人的傷害及向其家屬提供支援。他強調,不論是公私營醫院的前線醫生,均面對巨大壓力,特別是公立醫院人手嚴重不足。醫生有使命,應按應有的醫療水平照顧病人,如果病人和其家屬認為醫生的治療或服務不達標,可以向醫委會投訴,並由該會評定是否疏忽或醫療失誤。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日前則呼籲業界保持冷靜和專業,形容醫生工作面對相當大壓力,出現一些失誤是會發生。另外本身是外科醫生的醫衞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形容今次有醫生被控誤殺罪完全破壞了醫生的信念,認為醫生原本的壓力來自可能的併發症、手術時間長等,而非有可能面對刑事檢控。如今業界因事件而感到相當驚恐,憂慮有同業做大型手術前只向病人交代最壞後果或加速出現防禦性醫療的情况,既嚇到病人又未能提供最好的醫療服務。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第36條「在某些個案中律政司長可要求將研訊押後」,凡律政司司長要求死因裁判官將以某一人的死亡為標的之研訊押後,而所據理由為有另一人可能會被控謀殺、誤殺、殺嬰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另外在根據上述條款被押後的研訊的指定復開日期前,律政司司長可隨時要求死因裁判官將該研訊再一次押後,而死因裁判官須遵照該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