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準確實施國安法 保障香港繁榮安定

  譚耀宗 全國人大常委

  1月13日,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致辭,回顧了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在推動香港社會實現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的積極作用,並對如何發揮好香港國安法功效指明了方向。香港社會各界應該認真了解夏寶龍主任的致辭,準確貫徹實施香港國安法,為推動「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打下堅實的基礎。

  要準確貫徹實施國安法,我們要抓緊三個關鍵點:

  第一是香港國安法是社會穩定的定海神針。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一直存在着國家安全的隱患。某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國際上的反華勢力,想將香港變成對抗國家的橋頭堡。過去發生過幾次較大的社會事件,包括反23條立法、反國教、非法「佔中」,以及2019年的修例風波,對香港的法治、經濟以及民生帶來了嚴重的打擊,更威脅到「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實施,最終受害的,是廣大的香港市民。

  提高施政效率維護行政主導

  中央在2020年頒布實施了香港國安法,不僅及時扭轉了香港混亂的局面,更推動了香港政治生態進入了良政善治的新局面。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立法會和特區政府互相促進和配合,提高了施政效率,維護了行政主導,使香港社會煥發生機和活力。香港國安法的成功實施惠及每一位香港市民,國安則家安,只有穩定的社會環境,市民才能安居樂業。因此,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

  第二是全社會要加深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夏寶龍主任在致辭中指出,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國家安全事務屬中央事權,但香港亦須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香港國安法亦因而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力及義務。要擔好這份責任,香港社會就要深刻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才能正確貫徹香港國安法。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國安法的第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進行解釋,在香港社會中得到了支持,這也是在「一國兩制」框架中解決香港問題的典範。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釋法釐清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解決條文在實施中的問題,兼顧了中央全面管治權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也用事實反駁了外國反華勢力對香港事務的抹黑。

  香港社會應團結起來,深刻了解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以及目的,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人人有責,每一個人都應該自覺維護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只有這樣,香港國安法才能發揮作用,為香港社會保駕護航。

  多管齊下完善維護國安機制

  第三是未來需要完善和香港國安法相適應的法律體制。香港國安法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碰到各種問題,但是國安法有凌駕性,若現時法例有不一致,需要修改。特區政府現正準備修改《法律執業者條例》,相信一定會謹慎研究,使條例符合人大釋法的精神。同時,政府應在今年盡快開展23條立法工作,多管齊下,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

  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好香港國安法,才能為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並能夠長期堅持「一國兩制」這一好制度,不斷促進廣大市民的福祉。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好香港國安法,支持及配合行政長官和香港國安委的工作,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有偉大祖國作堅強後盾及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香港必定會有更美好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