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內外/加強國安法的宣傳教育\郭玲麗

  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昨日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並致辭,夏寶龍表示,事實雄辯地證明,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護國安、保家安、得民心,完全符合香港實際,香港實現由亂到治並走向由治及興,已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的確,香港國安法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排除風險,讓港人得以真正安居樂業、齊心聚力謀發展。

  2019年的黑暴,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香港一度出現回歸以來最為嚴峻的局面,幸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果斷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建立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香港實現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社會恢復秩序,為香港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堅實保障。

  夏寶龍指出,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特區國安委承擔維護國安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充分體現了國家安全中央事權的屬性,更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和充分尊重。

  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為解決香港國安法實施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清晰規範了特區層面解決問題的方式和路徑,將具體問題交給特區國安委作出判斷和決定。特區國安委接受中央的監督和問責。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將處理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具體問題的權力和責任賦予香港特區,「人大釋法」更清楚地闡明了這個原意。

  筆者認為,是次釋法闡明了特區國安委的權責,有助香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據國安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正如夏寶龍主任所言「只有築牢國家安全屏障,香港才有信心和條件對全世界更加開放,以更高水平的國家安全護航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特區政府應繼續加強推廣和宣傳國安法,提升市民對國安法的認識,避免被別有用心的人誤導。此外,相關部門須更積極推動大中小學國安教育,向學生灌輸正確國家安全觀。   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