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藥房撲熱息痛合理發售量

  【大公報訊】因應本港出現「撲熱息痛」藥物搶購潮,衞生署本月初與藥劑業及藥房商會會面商討後,政府就藥房售賣相關藥物時的「合理分量」發出參考,每人應不多於60粒藥片或300毫升藥水。政府表示,港九藥房總商會將會敦促其會員藥房,只按客人醫療需要,供應合理分量的含「撲熱息痛」成分藥物。不過,大公報記者昨日到藥房查詢相關藥物的銷售限量時,藥房職員均表示「無限制,要幾多都得」。

  政府表示,「撲熱息痛」用於紓緩疼痛和發燒症狀,服用過量或導致肝臟嚴重損傷。正常成年人24小時內不應服用超過4000毫克「撲熱息痛」,即一日不可服用超過八粒500毫克的「撲熱息痛」藥片,兒童或有特定病況者更應減少服用量。

  政府表示,有見及此,除醫生建議外,在零售層面供應「撲熱息痛」藥物予顧客以紓緩疼痛和發燒症狀時,每人的合理分量不應多於60粒藥片或300毫升藥水。

  大公報記者昨日以顧客身份到香港仔的藥房查詢,均無「必理通」等知名品牌的「撲熱息痛」藥物出售,但有出售散裝藥和一款名為「息痛樂」的「撲熱息痛」藥物,價格由15元一排至38元一盒不等。當記者問是否有限量購買時,職員說:「(政府)未通知,你想要幾多?畀晒你都得。」

  政府重申,含「撲熱息痛」藥物在本港整體供應維持穩定,市民不需囤積。政府發言人並提醒,兩款已註冊的新冠口服藥,零售藥房不能向供應商採購及向市民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