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貸利率政策調整機制

  •自今年第4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於每季度末月,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個月為評估期,對當地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評估

  •評估期內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下降的城市,地方政府可自主決定自下一個季度起,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此前採取階段性下調或取消當地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後續評估期內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和同比連續3個月均上漲,應自下一個季度起,恢復執行全國統一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