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為民/釋法一錘定音 及時解疑釋惑

  圖:香港國安法全面準確實施,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正面積極作用。\資料圖片
  圖:香港國安法全面準確實施,對香港社會發展帶來正面積極作用。\資料圖片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對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香港回歸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進行六次釋法,釋法內容被香港社會各界所熟悉,其效力得到普遍認同。

  有專家學者表示,通過釋法全文以及人大法工委的答問,可以清晰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所採取的整體思路,為相關特區政府部門以及司法體系參與者,提供了清晰的程序指引。\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法律解釋權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權。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法律;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法律規定了兩種情形:一是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是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從國家層面解決法律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日前介紹第六次釋法的背景目的、法律依據和主要內容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是從國家層面解決特別行政區層面難以解決的法律問題,解疑釋惑、息紛止爭,可以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有關釋法內容已成為我國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以往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特別是在香港特區方面釋法的實踐,為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解釋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提供了良好的實踐借鑒。

  該負責人還介紹,解釋香港基本法和解釋香港國安法,都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但不宜簡單等同。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往解釋香港基本法和本次解釋香港國安法,都是行使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的法律解釋職權。區別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基本法,還需要遵循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而解釋香港國安法遵循的直接依據是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兩部法律關於釋法的規定有所不同。

  可追溯至法律施行之日

  根據立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次關於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解釋,同香港國安法具有同等效力,可以追溯至法律施行之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香港國安法規定不一致的,適用香港國安法規定,這同樣適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次關於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解釋。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崔劍表示,通過釋法全文以及人大法工委的答問,可以清晰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所採取整體思路。今次人大釋法不僅解決了具體問題,而是通過解釋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條文規定,闡明了香港國安法實施過程中保護國家安全的整體運作機制,為相關的特區政府部門以及司法體系參與者,提供了清晰的程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