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圖賄考牌官 六旬「學神」判囚4個月
【大公報訊】六旬「學神」在俗稱路試的運輸署駕駛考試中犯錯,竟試圖以2000元行賄考牌官博取獲及格,遭考牌官拒絕。及後廉政公署控告該名「學神」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他早前承認控罪,昨日被裁判官判處即時入獄4個月。裁判官屈麗雯指,案件涉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行嚴重,判監無可避免。
被告賴長明(60歲,報稱肉檔店員),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判刑時指,同類案件一般判處長時間的即時監禁,而在本案中沒有特殊情況,故她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或判以緩刑,而且早前索取的報告亦因被告健康情況而不建議社會服務令。惟裁判官考慮到此案較同類案件輕微,加上被告認罪,以及過去無案底,最終判監4個月。
案情指,2022年7月9日被告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被告犯下嚴重錯誤,其後他向考牌主任提供2000元以圖博取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