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選心儀名校 升中流程速讀
教育局公布參加2021/2023派位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小學於今日收到《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供分發予應屆小六學生的家長。學生如非就讀參加派位的小學(包括合資格新來港兒童),家長可前往教育局學位分配組索取有關申請表。自行分配學位申請日期為1月3至17日,本報特別整理出申請方法、流程等資訊,給各家長參考。
如何遞交申請?
家長可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向中學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及個別學校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選擇將填妥的申請表及其他所需文件親身交回中學,請注意學校的辦公時間及學校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請確保於截止日期前(以郵戳日期為準)寄出所有文件。學校收到家長的郵遞申請後會把申請表的「家長存根」寄回給家長,以作保存。
受學校網限制?
自行分配學位申請不受地區限制。家長選校時應先對學校有充分認識,了解學校辦學理念、傳統特色、宗教、收生準則等,以衡量學校是否配合子女能力、性向及興趣,從而作適當選擇。家長可參考《中學概覽》或學校網頁提供的相關資料。
家長如需查閱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申請的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名單,以及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可參閱《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該手冊會於今日派發予各小學。
選校次序1和2?
家長收到的兩份紙本或電子《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分別會顯示「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選校次序1」代表學生的首選學校,而「選校次序2」代表其次選學校。如學生同時獲兩所申請中學錄取,學位將按學生選校次序分配。任何情況下,小學及中學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查詢其選校次序,而申請人及其家長亦不應向學校表明其選校意願。
只可選兩間中學?
每名學生只可向不多於兩所列載於《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內的參加派位中學申請。無論有關申請以紙本或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遞交,家長切勿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申請將作廢。此外,如家長已向中學遞交紙本申請表,請勿透過「中一派位電子平台」重複遞交申請,反之亦然。
需參加統一派位?
學生如獲派自行分配學位,在統一派位時不會再獲分配另一學位,但如未獲派自行分配學位,則會經統一派位程序分配中一學位。因此,獲通知為正取學生的家長,無須在統一派位階段填寫選校表格,只需在選校表格上填妥聯絡資料後簽署及劃去選校部分。
何時收到通知?
家長將於3月31日收到學校通知。如已登記為「中一派位電子平台」用戶,亦會於同日透過電子平台收到自行分配學位正取學生通知。有關安排不包括備取及落選學生,亦非正式派位結果,家長無須回覆學校是否接受學位。
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派位結果,將於7月11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如對申請自行分配學位有任何疑問,可向子女就讀小學徵詢意見,或直接向申請中學查詢。至於一般查詢,可聯絡教育局學位分配組(2832 7740/2832 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