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人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融資架構需創新\施羅德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第27次會議(COP27)在11月20日清晨達成破天荒協議,同意設基金補償弱勢國家受到氣候變化相關的損害。這場峰會有一項重要元素,那就是由非洲國家主辦,而當地氣候需求亦在議程前列。不單是非洲,其他新興及前沿市場也因為既是脫碳融資的受惠者,又可提供打破當前氣候僵局投資機會而成為討論焦點,相信氣候融資在眾多討論中都會是重要主題。
根據《巴黎協定》第9條規定,已發展國家應為協助發展中國家滿足減緩和適應碳排放需求提供資金。已發展國家於2015年作出每年提供1000億美元援助的承諾尚未兌現。按照目前的市場環境來看,發展中國家獲得氣候融資的步伐不會加快。由此可見,討論顯然需要向前推進,發展中國家更需要成為氣候行動的主力。
對不少政府而言,2022年其中一項首要任務是確保能源安全,要同時兼顧氣候承諾和迫切的能源需求。然而,對於能源自主及自給自足日漸加深的憂慮,或許會損害世界各地(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為應對氣候變化所作出的共同努力。先前的聯合國氣候峰會已在研究持續發放化石燃料補貼。
能源供給安全成不確定隱憂
不過,已發展市場為了鼓勵進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甚至在某些情況下不惜一切代價推動本地生產所實行的成本補貼政策(如:美國總統拜登提出的3960億美元計劃),或會使其在價格方面較發展中國家更具優勢,從而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可再生能源的購買力進一步下降。
上述例子說明了兩點。第一,政府間的合作對於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至關重要,而COP能夠在已發展國家及新興市場審視補貼對環球影響之際進行討論屬難能可貴。第二,這反映出私人融資在發展中市場推動潔淨能源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氣候變化的雙重影響可以從非洲清楚見到。首先是直接面臨的物理風險(如遭受與高溫或水相關威脅的頻率)高於環球平均水平,其次是缺乏建立抗災及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所需的資金。保險是適應氣候的一個關鍵領域。它不僅可為農業行業提供適應氣候變化的重要元素,而且可大幅降低企業家及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並提升它們在銀行獲得資金的可能性。
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貿易和發展報告》估計,新興經濟體系在2030年或之前的年度氣候適應成本可達3300億美元(約2.6萬億港元),而格拉斯哥氣候公約對適應的定義是「幫助那些已經受到氣候變化影響的人」。這兩項陳述表明為未來的氣候變化提供資金,以及眾多因遭受氣候變化影響而急需氣候融資的企業間的雙重作用。我們都知道,在最脆弱的經濟體系及最易受影響的行業(如農業),氣候變化可能威脅整個社區的生計。
天然資本是氣候融資的關鍵組成部分,可推動適應及減緩行動。基於自然的干預措施有助減低碳排放,成本通常遠低於工程解決方案,能夠為實現淨零排放提供較為全面的策略。
許多地區(主要為發展中市場)的自然棲息地佔比較高,同時能為國內生產總值作出重大貢獻。例如,林業對部分非洲國家出口的貢獻高達30%至40%,另一個關鍵產業是依賴天然資產的旅遊業。
鑒於公共融資匱乏,預計已發展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氣候資金流動仍將有限。為滿足非洲的氣候融資需求,私營機構需要發揮更為突出的作用。動員各方為非洲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解決方案提供資金,將需要創新的融資架構,來克服當前的融資障礙。
(作者為施羅德資本可持續性及影響力主管Maria Teresa Zappia、可持續投資分析師Holly Tur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