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罪行 可監禁五年
政府就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發布有關罪行的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訂立的《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於去年10月8日刊憲生效,新訂的4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經修訂後的《刑事罪行條例》包含4項新罪行,包括:訂立窺淫罪以處理在有合理私隱期望情況下,作出的偷窺或偷拍行為。其次是訂立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處理俗稱「影裙底」和「高炒影胸部」的行為。
另外,亦訂立2項與發布影像有關罪行,即發布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以及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當中包括受害人可能曾經同意拍攝,但沒有同意後來發布行為的情況,如色情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