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落鑊】《蘋果》前高層張劍虹等6人擬認罪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被控勾結外力及刊印煽動刊物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原《蘋果日報》高層,以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於2019年至2021年間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當中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昨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商討審訊日期。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認為案件要盡快審訊,控方亦在庭上首次透露另外6名被告即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等擬認罪,法官遂建議6人連同另案已認罪的李宇軒和陳梓華安排在黎智英和3公司的案件審訊完成後才判刑。◆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即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案件,控方昨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張卓勤代表,黎智英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3間公司則由大律師郭康麟代表;案件由3名高等法院原訟庭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

  控辯雙方昨在庭上商討審訊日期時,大律師譚俊傑指本案預料審訊需時30天,黎智英將改聘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但彭最快要2023年2月才有檔期,惟若法庭決定審訊日期後,控辯雙方會盡力遷就法庭檔期。至於周天行和張卓勤亦稱控方要在2023年1月後才有檔期。由於控辯雙方仍未商討出合適的審訊日期,法官指出本案為國安法案件,應該盡快排期審訊,待案件排期後會再安排另一次案件管理聆訊。

  其間控方在庭上首次透露,指案中另外6名壹傳媒及原《蘋果日報》高層即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擬承認被控2項控罪當中的1項控罪,又指6人的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但暫未排期。

  法官倡8被告本案審訊後才判刑

  另外「12逃犯」案中的李宇軒與另一法律助理陳梓華,兩人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亦已在高院認罪及承認案情,將於9月16日再提訊。法官李運騰聞言即作出詢問,隨後建議將該兩案8名被告在本案審訊後才判刑。

  代表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大律師郭康麟續表示,暫未敲定由哪一位大律師代表抗辯,但早前已獲得保安局批出許可讓3間公司提取若干被凍結資金以支付訟費,下星期將有定案。

  黎智英等4名昨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的被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前已根據國安法第四十六條發出證明書,以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要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審訊設有陪審團「有可能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的理由,決定不設陪審團,並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