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分析/香港如何應對爛尾樓風險\李靈修

  內地商業地產的發展歷程,一路以來都是以香港樓市作為借鑒,無論是土地批租制的推出,還是商品房預售制的建立,概莫能外。近期爆出的停貸風波愈演愈烈,甚至有網紅經濟學家呼籲廢除預售制,但爛尾樓問題的癥結在哪裏,也許我們需要從香港「樓花」制度的沿革中尋找答案。

  二戰結束後,香港住宅損毀嚴重,加之大量移民湧入,彼時私樓只接受整棟全款購買,社會基層只能居住於簡易木屋內,港人稱之為徙置區,其衞生環境堪憂,且存在安全隱患。也因此,增加房屋供給及降低購房門檻成為解決民生問題的當務之急。在此背景下,愛國商人霍英東於1954年首創「賣樓花」及分期付款的供樓方式。

  賣樓花其實就是預售制的雛形,發展商在動工前先收取訂金,用於項目工程的啟動,餘款則分期支付。這種方式極大縮短了房企資金回籠周期,也減輕了買房者的上車負擔。但隨着香港樓市的蓬勃發展,坊間炒賣樓花幾近瘋狂,直接導致了上世紀六十年代的地產金融危機,一大批地產商倒閉。

  這一時期最出名的爛尾樓當屬鰂魚涌的「怪獸大廈」,樓盤規劃時原名為「百嘉新邨」,但發展商因樓花擠兌而跑路,其後由五間地產公司合作接力,改為海山樓、海景樓、福昌樓、益發大廈及益昌大廈等五座唐樓。2014年上映的《變形金剛4》在此取景,「怪獸大廈」遂成為網紅打卡地。

  其後港英政府也曾打壓樓花炒賣行為,但預售制度還是存在漏洞。直到2003年,均來集團旗下茵翠豪庭及愛琴灣雙雙爆出爛尾。特區政府藉此契機,推動了《預售樓花同意書》制度的建立及《一手銷售條例》的完善,從資質背書、資金監管及買方保障三方面加強了預售制度的管理。

  資質背書方面,發展商在申請預售時要做出兩項保證:一是確保地價已全數支付,二是要證明自身有財力支付建築費用。特別是後者,發展商往往需要通過「建築按揭」或「銀行承諾書」的方式,獲得銀行或財務公司的擔保。一旦發展商沒有能力支付建築費,會由金融機構支付餘下建築費,直至整個建築期完成。

  資金監管方面,當樓盤開始預售,買家訂金會存放在律師樓的信託戶口。發展商在完成一定工序後,經過合資格建築師驗證,才能從信託戶口提取資金。這種做法類似於「實報實銷」,確保資金不被挪作他用。

  買方保障方面,《一手銷售條例》寫明「如賣方於預計關鍵日期、或任何經延展日期或之前未能完成該發展項目,買方可以踢契。」踢契意味着買方可以單方面撤銷合約,要求返還所有支付款項及相應利息,甚至獲得賠償。

  由上可知,發展商是在律師樓、建築師、銀行等多方監督下完成建樓流程,各方的權責範圍清晰,購房者風險被降到最低。事實上,爛尾樓問題的癥結不在於預售制,而在於購房者的權益保護。內地也有相關的監管制度,但因為落實不到位,成為了業主選擇集體斷供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