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架構重組 增設三副司長
處理特定項目分擔司長工作 決策局增至15個
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昨日通過特區第六屆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方案根據現屆特區政府提出的架構重組建議,將決策局數目由13個增至15個。在原有的3名司長以外,方案根據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李家超為加強政府頂層架構提出增設的3個副司長,即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律政司副司長。李家超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現時的3名司長管轄範圍都很廣泛,工作繁重,設立副司長可分擔其工作,亦可按需要被委派統籌或處理一些指定的政策範疇或特定的項目,例如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強化政府施政能力等工作。
特區政府昨日宣布,行政會議昨日通過重組香港特區政府架構的建議方案,以期於7月1日起實行。方案包括現任行政長官於去年10月發表的《2021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並於今年1月向立法會詳細介紹的多項建議,包括成立新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分拆運輸及房屋局為兩個決策局,即運輸及物流局和房屋局;創新及科技局改名為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重組民政事務局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擴大環境局並改名為環境及生態局;改組食物及衞生局為醫務衞生局等。這些建議,均獲李家超全盤接納。
根據重組方案建議,決策局數目將由13個增至15個。政務司司長監督9個決策局,財政司司長則監督6個決策局。行政會議通過的方案亦包括李家超提出的新建議,包括開設3個政治委任官員新職位,職級為副司長,即政務司副司長、財政司副司長及律政司副司長。
李家超其後在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見傳媒時表示,現時3名司長的管轄範圍相當廣泛,工作繁重,消耗了他們的統籌和指揮能力。其中,政務司司長需要督導9個政策局、行政署和法律援助署,及跨政策局的統籌督導,包括醫療、社會福利、教育、地方行政等的民生問題;財政司司長需要督導6個政策局,亦要負責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及協助行政長官處理土地房屋問題等,同時也涉及到協調跨部門工作;律政司需要督導轄下6個法律專業部門,又要與內地及國際溝通交流。
副司長月薪約36.3萬元
因此,他提出設立3個副司長職位,以分擔司長工作,及按需要被委派統籌或處理一些指定的政策範疇或特定的項目。副司長的工作分配,可以由司長委派,或按需要特首直接委派統籌指定政策範疇和特定項目,例如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強化政府施政能力等工作。
架構重組後,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下的政策局,將由9:4變成9:6,而土地和房屋相關政策局改由財政司司長統籌。李家超形容,這樣的安排令工作量更平均,而將發展、房屋,以及運輸及物流都歸在財政司司長之下是有協同效應,而其參選政綱中提出成立的「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和「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都是在財政司司長及副司長下的工作範疇。
是次架構重組方案涉及增加13名政治委任官員,包括3名副司長、兩名局長、兩名副局長及6名政治助理,合共開設57個公務員職位,估計每年的開支為9,483萬元。新增3名副司長,薪酬定於司長與局長的中間,即為每月約36.3萬元,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擔任職位的人員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