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祈巴士脫罩罪成 官直斥是騙子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前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去年5月在巴士上拒戴口罩,除與好言相勸的乘客和車長爭執外,更向警員訛稱患焦慮症及呼吸困難,但其後在區議會上承認不滿政府的防疫措施才如此做。他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另被控誤導警務人員、公眾滋擾及故意阻撓巴士司機3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續訊,裁判官杜浩成指車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當時從容不迫,看不到有呼吸困難,直斥他是騙子,並指被告想藉被乘客拍攝其沒戴口罩的影片來宣揚對政府防疫規例的不滿,遂裁定他全部控罪罪成,還押至3月3日判刑。
杜官在裁決時指出,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沒顯示他向警員聲稱的焦慮症,也沒提及他有呼吸短促問題,另從巴士車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當時從容不迫,看不到有呼吸困難,反而表現冷靜,神態自若,認為他是謊稱被乘客責罵感到焦慮而需要脫口罩紓緩呼吸急促,直斥他是騙子。
杜官又指被告脫下口罩後被乘客指責犯法,他卻認為別人無理取鬧和「幼稚」,惟其他乘客是因為被告在疫情肆虐下沒有依例戴口罩才指責他,有乘客亦因為他沒有戴口罩而提早下車,但被告卻表示不知其行為影響到別人,必然是「講大話」。
誤導警呼吸困難 宣揚對防疫不滿
杜官續指,被告全程堅持不戴上口罩,包括他與乘客爭論時,有乘客舉機拍攝,他亦拒絕戴上口罩,亦沒有利用充足的機會下車。認為被告就是想藉被乘客拍攝其沒戴口罩的影片來宣揚對政府防疫規例的不滿,這與他想借影片來宣揚抗議政府的防疫規例,在區議會上的說法一致。此外,被告行為使處於密閉空間的乘客感不適,他仍堅持不戴口罩或離開,認為是故意令他人不適,滿足公眾滋擾罪的定罪元素。
現年27歲的被告葉子祈,被控於2021年5月7日,在登上或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違反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I章沒有佩戴口罩。他另被控的3罪指,於同日在將軍澳隧道796C巴士上沒有履行佩戴口罩的責任,對公眾造成滋擾,而這種疏忽的後果是危害公眾的健康與舒適;在巴士轉乘站提供虛假資料,即表明有合理理由不佩戴口罩,意圖妨礙或拖延達到公正的目的,以企圖誤導警員;及故意妨礙、阻撓或分散司機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