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被禁足僱員 或屬不合理解僱

  【大公報訊】記者程晚村報道:葵涌邨多幢大廈因爆疫相繼被圍封強檢,有居民因禁足無法上班而被解僱,勞工及福利局昨在社交媒體發文,提醒僱主不應因僱員受隔離檢疫而予以解僱,否則或會構成不合理解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政府應為受影響居民發出病假證明,以便他們申請病假補貼。

  近日有團體公布調查結果表示,葵涌邨至少11名居民反映因被圍封無法上班而被解僱,81人稱被迫放無薪假或年假。

  勞工處昨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沒備存相關投訴及求助數字,受影響僱員可聯絡轄下勞資關係科求助,並向僱主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勞工處調停和解,僱員可向勞資審裁處尋求裁決,審裁處在考慮個案的情況後,可命令僱主讓僱員復職、再次聘用僱員,或向僱員支付終止僱傭合約金。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說,若僱主認為員工居住於葵涌邨,懷疑有較高的感染及傳播風險,從而解僱員工,或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呼籲員工如感到被歧視,可向平機會求助。